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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sisyxx/2025-000000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公文类型: 制度
成文日期: 2025-05-09 发布日期: 2025-05-09
标       题: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贫困生生活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贫困生生活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定。

一、贫困生认定制度

(1)具有本区户口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生)。

(2)持有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3)丧父,丧母,父母离异残疾贫困家庭学生。

(4)父母双方严重疾病丧失劳动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

(5)革命烈士家庭子女。

(6)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7)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

(8)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项目

生活补助

三、资助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四、资助标准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625

五、办理流程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9月1日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困难生资助方案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的具体表现为了保障贫困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贫困学生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成长,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校领导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二、扶助步骤

(一)贫困生的界定

1.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孤儿

(3)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4)残疾学生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即建档立卡学生)

(6)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7)子女较多,因上学导致家庭贫困。

(8)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2.资助贫困生的方式:生活补助等。

(二)贫困生评定及建档

1.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

2.根据个人申报资料划定为贫困生。贫困生建档程序采取贫困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供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报班主任审核,审核结束后,报学校评审小组讨论。

3.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

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审核确定。

5.审核通过后存档

贫困生比例采取动态管理,每学年视学校学生实际情况进行一次调整。

三、扶助贫困生的工作监督及处罚

学校资助贫困生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的原则,既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又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报效祖国,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学校设立举报箱,并视情况作以下处理:

1.贫困生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退步或生活铺张浪费,取消贫困生待遇。

2.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取消资助资格,已发资助金的予以追回。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9月1日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关爱特殊学生”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县关于做好关爱特殊儿童工作要求,更好地发挥学校、家庭、社会的实践育人功能,深入推进特殊儿童健康、快乐、全面成长,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发挥学校优势,构建特殊儿童教育、监护、资助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配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立起特殊儿童健康成长的关爱体系,为特殊儿童营造一个健康向上、快乐成长的温馨家园和良好环境。进一步改善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

二、总体目标

以帮助特殊儿童健康成长为宗旨,整合社会资源,拓宽援助渠道,维护特殊儿童的合法权益;优化特殊守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营造全社会关爱特殊儿童的良好氛围,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三、工作对象

全校学生中父母常年或连续外出3个月外出务工的在家儿童、孤儿、遗弃儿童及单亲家庭儿童。

四、工作措施

1.建立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特殊儿童关爱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特殊儿童关爱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特殊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桂林

副组长:殷运峰  耿桂茂  王新春  贺庆

成员:徐兴华  许礼娟  秦庆兰  张金美  赵玉良

公维霞  孙晓光  段蕾  王伟

2.构建关爱特殊儿童工作网络健全以特殊儿童亲属为主体的监护网络,督促临时监护人履行法律责任;建立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助网络,加强学校与临时监护人和法定监护人的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与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制度.

3.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学校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家长学校,加大对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培训力度,提高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育人水平,保障特殊儿童享受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

4.建立结对关爱志愿者与特殊儿童联系卡制度。定期召开志愿者、特殊儿童、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座谈会,要求志愿者通过书信、电话、面谈等多种形式与结对的特殊儿童进行联络谈心,关注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

5.开展“党员带头帮扶特殊学生”活动,让孩子充分感受到学校的亲情和温馨。开展关爱特殊儿童的志愿帮扶活动,广泛发动学校力量,组织教师担当“爱心家长”,积极开展针对特殊儿童的各种志愿帮扶活动。积极开展对特殊儿童思想道德品质培养和成长教育的“大手牵小手活动加强与教师、监护人的联系保持与特殊儿童对话、沟通,随时掌握特殊儿童的思想动态。积极为特殊儿童提供心理疏导、作业辅导、生活帮助等服务,弥补其家庭教育的缺失,做特殊儿童生活的知情人,学习的引路人和成长的保护人,使每一名远离父母的特殊儿童都能“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

6.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对特困留儿童进行救助。

7.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探索建立关爱活动经常化机制。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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