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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sisyxx/2022-000009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04
标       题: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入学须知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入学须知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让各位家长及时了解和掌握2022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规定及办理流程,现对相关问题予以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区小学招生工作

1.报名条件

城区小学招收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要求:①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②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城区小学可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是指本县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和县外长期在我县城区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区务工者,需有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爱山东”APP、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等打印),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提供;在城区经商者,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县外来城区长期务工经商者,还需持有沂水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报名办法

(1)注册“爱山东”APP或“爱山东容沂办”APP。下载“爱山东”APP或“爱山东容沂办”APP后,家长进行实名注册。

(2)“爱山东”APP登录。“爱山东”APP登录→“义务教育招生”→点击报名→选择“临沂市沂水县”确认报名→选择报名学段→点击“选择”→选择报名类型“城区学校”或者“乡镇学校”→继续选择相应报名类型→填写报名信息→大数据校验→上传证件图片(仅限大数据校验未通过的上传)→提交报名。

(3)“爱山东容沂办”APP登录。“爱山东容沂办”APP登录→点击“临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沂水县”→进入报名页面→选择报名学段→根据学生类型进入相关报名窗口。

注意:不管用哪种方式登录报名,都需用手机下载并安装APP,实名注册登录后再报名。报名入学信息将直接为学生建立新学段学籍,因信息填写有误导致报名被驳回、建档错误的,责任由家长负责。

3.日程安排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8月8日-11日24点,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登录平台报名(平台不能自动回填、校验的需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2)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信息审核、学位公示。①8月13日-16日,各学校对提交的常住居民子女信息进行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房产等信息需由学校入户现场调查核实。②县审核组复审,未被驳回的视为审核通过;8月18日,公示各学校空余学位。

(3)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报名。8月18日-19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报名端口开放,家长根据学校公示的空余学位情况填报信息及志愿学校;无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纳税申报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先上传《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再进行报名,无《调查表》或签字盖章不全的不予审核。

(4)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审核、派位。8月20-22日,按批次审核、入户核实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资格;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电脑派位。

(5)录取公示。各学校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实行一单式公示。8月23日,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6)入学办理。8月25日起,家长可通过“临沂市沂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截图打印入学通知书。

4.录取办法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全部接收入学。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户(籍)房一体”优先的原则,实施分批次安置入学。

第一批次:本县城区户籍,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第二批次:非城区户籍(含非本县户籍),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第三批次:本县城区户籍在申请学校片区,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的;

第四批次:按(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须孩子和(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并且提供父母名下在城区无房产的查档证明。

(2)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城区常住居民子女招收完成后,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分批次安置入学。

先接收有社会保险、纳税申报、营业执照(单营业执照不作为入学的依据)等手续齐全,经大数据校验属实的学生;再接收其他确系长期在城区内生活、无自有房产,但居所相对固定的随迁子女,在城区学位允许的条件下,按程序回户口所在地中心校填写《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先经中心校审核、签字盖章后,再由第一志愿学校复核,志愿学校核实无误的签字确认后返回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登录平台上传材料,进行网上报名。招收办法是:①志愿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的,由学校出台办法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入学;②第一志愿派位未成功的学生,按照第二志愿进行统筹安排。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或不服从教育部门调剂安置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二、城区初中招生工作

1.报名条件

①城区小学2016级在籍在校毕业生;②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城区学校可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同城区小学)。

2.招生办法

城区初中招生实行直升与划片招生相结合的方式。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含实验中学东校区原长虹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在本校初中直升就读,不参与划片招生。如监护人迁移至其它学区居住,应提前告知原毕业学校,再按新的房产申请服务片区初中学校。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具体录取办法同城区小学录取。城区常住居民子女招收完成后,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分批次安置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第一批次:接收有社会保险、纳税申报、营业执照(单营业执照不作为入学的依据)等手续齐全,经大数据校验属实的学生;

第二批次:接收城区小学毕业的在籍六年级学生;

其他确系长期在城区内生活、无自有房产,但居所相对固定的随迁子女,在城区学位允许的条件下,按程序回户口所在地中心校填写《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先经中心校审核、签字盖章后,再由第一志愿学校复核,志愿学校核实无误的签字确认后返回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登录平台上传材料,进行网上报名。招收办法是:①志愿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的,由学校出台办法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入学;②第一志愿派位未成功的学生,按照第二志愿进行统筹安排。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或不服从教育部门调剂安置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3.日程安排和报名办法

同城区小学。

三、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各乡镇(街道)所辖学校由中心校负责,进行网上报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乡镇(街道)学生,需持佐证材料到乡镇(街道)中心校提出申请。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在招生平台的乡镇(街道)端口登录报名;经核验属实、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乡镇(街道)签字盖章的,待招生平台的有关端口开放后注册登录报名。

报名时间:8月5日-7日24点,乡镇(街道)中心校组织辖区家长登录平台报名(登录办法同城区小学、初中)。

四、招生计划

全县小学一年级:城区学校计划招收146个班,乡镇(街道)所辖学校计划招收211个班;全县初中一年级:城区学校计划招收120个班,乡镇(街道)所辖学校计划招收134个班,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城区初中除沂蒙中学(接收原于家官庄片区)、第四实验中学南校区(接收原柴山片区、吴坡、上下峪子村、越庄、北小官庄及诸坞片)、第五实验中学(接收原七里初中片区)三个学校可招收寄宿生外,其他城区初中起始年级一律不得安排学生寄宿(含午休)。

五、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


招生学校

招生学区

片区范围

实验小学

一学区

①正阳路以南至沂蒙山路,长安路以西至沂河东路(滨河东路);

②沂蒙山路以南至小仓路,沂河东路(滨河东路)以东至小仓路和沂蒙山路交汇处;③正阳路以北至县府后街,沂河路以东至公园南门口。

第二实验小学

二学区

①香山路(双成路)以南至黄山路(鑫华路),长安路以西至中心南街。

②香山路(双成路)以南至红城路,中心南街以西至沂河东路(滨河东路),(不含大名城北区、景城花园和临沂大学沂水分校教师公寓);

③富丽花园、竹园小区、东方名城(含沂蒙花园)和阳东小区。

第三实验小学

三学区

①黄山路(鑫华路)以南至天寿山路(裕丰路),珠江路(东一环路)以西至二小路;②天寿山路(裕丰路)以南至天目山路(腾飞路),长安路以东至富春江路(长虹路);③永丰花苑、十里春风小区。

第四实验小学

四学区

泰山路(北一环路)以南至小沂河,长安路以西至沂博路(不含天使花苑、牛岭埠社区)。

第五实验小学

五学区

①小仓路以南至香山路(双成路),中心南街以西至沂河东路(滨河东路);②小仓路以南至香山路(双成路),东皋路以西至中心南街(不含富丽花园、竹园小区、东方名城和阳东小区);

③大名城北区、景城花园、临沂大学沂水分校教师公寓。

第六实验小学

六学区

①正阳路以南至沂蒙山路,长安路以东至珠江路(东一环路);②文峰山路(文山东路)以南至正阳路,长安路以东至小沂河;③御尊尚府南侧道路至沂蒙山路,珠江路(东一环路)以东至长江路(东二环)。

第七实验小学

七学区

①沂蒙山路以南至黄山路(鑫华路),长安路以东至珠江路(东一环路);

②沂蒙山路以南至香山路(双成路),长安路以西至东皋路。

第八实验小学

八学区

①祁连山路(北二环路)以南至昆仑山路(北城二路),锣鼓山中路以西至沂博路;②原石良联办小学招生片(含:前石良、东石良、侯家石良、许家石良、石良店子、小东山、鼓山前);

沂蒙中学

九学区

①沂蒙山路以南至天寿山路(裕丰路),珠江路(东一环路)以东至长江路(东二环路);②天寿山路(裕丰路)以南至天目山路(腾飞路),富春江路(长虹路)以东至长江路(东二环路);

③天目山路(腾飞路)以南至衡山路(南一环路),长安路以东至长江路(东二环路),(不含永丰花苑、十里春风小区);

④原于家官庄小学服务片区中的司家官庄村。


六、城区初中招生学区

招生学校

招生

学区

片区范围

沂新中学

一学区

①正阳路以南至香山路(双成路),珠江路(东一环)以西至中心街;②正阳路以南至小仓路,中心街以西至沂河东路;

③正阳路以北至文峰山路(文山东路),长安路以东至小沂河。

二中初中部

二学区

①小仓路以南至红城路,中心南街至沂河东路;②香山路(双成路)以南至黄山路(鑫华路),长安路以西至中心南街。

沂蒙中学

三学区

①香山路(双成路)以南至衡山路(南一环路),长安路以东至珠江路(东一环路);

②沂蒙山路以南至衡山路(南一环路),珠江路(东一环路)以东至长江路(东二环路);前晏家铺、后晏家铺;

③原于家官庄初中服务片(长安路以东部分,含司家官庄村);

实验中学

四学区

①正阳路以北至小沂河,长安路以西至沂河东路;

②小沂河以北至泰山路(北一环),长安路以西至沂博路;

③文峰山路(文山东路)以北至小沂河,长安路以东至小沂河西路。

第二实验中学

五学区

①黄山路(鑫华路)以南至衡山路(南一环路),长安路以西至沂河东路;

②红城路以南至黄山路(鑫华路),中心南街以西至沂河东路;

③原于家官庄初中服务片(长安路以西部分)。

④原吕丈坡小学服务片区(十里堡村)。

第三实验中学

六学区

①泰山路(北一环路)以南至雪山河路,小沂河以东至长江路(东二环路),含昌辰御泽苑、机床厂家属院;②雪山河路以南至御尊尚府南侧道路,珠江路(东一环路)以东至长江路(东二环);冯家庄、石山官庄、阳光新城片区;③徐家洼村、柏家坪村;④长江路(东二环路)以东至莒县界;

第四实验中学

七学区

①泰山路(北一环路)以南至沂蒙山路,黄河路(西二环路)以东至沂河西路;②原马荒小学服务片。

第四实验中学南校区

八学区

原龙家圈初中招生片

第五实验中学

九学区

①祁连山路(北二环路)以南至泰山路(北一环路),沂博路以东至长安北路(不含前石良);②原七里中学招生片区(双龙小学、长安小学毕业生整体升入)。

实验中学第四实验中学

十学区

①祁连山路(北二环路)以南至小沂河,沂博路以西至沂河东;②原石良联办小学招生片(含:前石良、东石良、侯家石良、许家石良、石良店子、小东山、鼓山前)。

实验中学

十学区

①县府后街以北至小沂河,长安路以西至沂河路;②正阳路以北至小沂河,沂河路以西至沂河东路(滨河东路);③天使花苑。

实验中学东校区

十一

学区

①泰山路(北一环路)以南至健康东路,长安路以东至珠江路(东一环路);

②健康路以南至文峰山路,长安路以东至小沂河;

③牛岭埠社区、徐家洼村、柏家坪村。

第二实验中学

十二

学区

①红城路以南至黄山路(鑫华路),中心南街以西至沂河东路;

②黄山路(鑫华路)以南至衡山路(南一环路),二小路以西至沂河东路(滨河东路);③原吕丈坡小学服务片区(含十里堡村)。

第三实验中学

十三

学区

①泰山路(北一环路)以南至雪山河路,珠江路(东一环路)以东至莒县界;②雪山河路以南至御尊尚府南侧道路,珠江路(东一环路)以东至长江路(东二环);③健康东路以南至正阳路,小沂河以东至珠江路(东一环路)。

第五实验中学

十四

学区

①祁连山路(北二环路)以南至昆仑山路(北城二路),长安北路以西至锣鼓山中路;②昆仑山路(北城二路)以南至泰山路(北一环路),长安北路以西至沂博路;③原七里中学服务片区(七里管理区辖区村街)。

第四实验中学

十五

学区

①泰山路以南至沂蒙山路,沂河西路以西至黄河路(西二环路);

②原马荒小学服务片(不含张朱坞村)。

第四实验中学南校区

十六

学区

①沂蒙山路至公家疃村,沂河西路至黄河路(西二环路),(不含马池水小学服务片的马池水村、寨里村、东宣庄村、西宣庄村);

②原龙家圈小学服务片区中的小匡庄村。

第四实验中学西校区

十七

学区

原马池水小学服务片(含马池水村、寨里村、东宣庄村、西宣庄村)

第八实验小学

第四实验中学

十八学

(重叠学区)

祁连山路(北二环路)以南至秦岭路(北城一路),沂博路以西至沂河东。

第四实验小学

第四实验中学

十九学区(重叠学区)

秦岭路(北城一路)以南至小沂河北路,沂博路以西至沂河东路。

七、招生平台不能自动校验需提交佐证材料说明

(一)提交材料清单

1.城区有自购房产但无法自动校验的。提交:(1)原始购房收款单据;(2)购房合同;(3)沂城街道、龙家圈街道和许家湖镇政府和所在村居社区证明;(4)水电物业费单据和真实的缴费记录。

以上材料齐全的,还需线下入户核实(必须核实银行流水、电子缴费在线凭证等)。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交:①在我县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②用人单位网上备案的劳动合同截图;③企业发放一年以上的工资凭证(或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流水)。④在学区内居住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3.进城经商人员子女。提交:①城区内的纳税申报、营业执照;②在学区内居住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有关材料说明

1.社区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去年已入学使用的,系统自动剔除,不再作为入学依据(一年内转让的,需按上表中的第一类提供材料;二孩入学的,需提交户籍证明)。

2.条件中的自有房产,指适龄儿童监护人自建自购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房产。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是指本县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和县外长期在我县城区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区务工者,需有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爱山东”APP、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等打印),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提供;在城区经商者,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县外来城区长期务工经商者,还需持有沂水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4.特殊情形由学校招生小组综合研判,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上尽上。平台不能自动校验的各种情况皆需严格入户核实,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7月31日。

县教体局咨询电话:2276879 2218239

县教体局监督电话:2216895 225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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