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dsisyxx/2023-000002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20
标       题: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代收费项目、标准及文件依据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代收费项目、标准及文件依据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依据 备 注
学杂费 不收
住宿费 学校无住宿生
代收费
1、课本费 每生每学期 按规定标准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4〕65号)、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74号) 享受免费教科书的除外,学生家长自愿。
2、作业本费 每生每学期 小学:1至2年级7.5元,3至6年级10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4〕65号)、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74号) 学生家长自愿。
3、学生装费 每生 小学每套不高于80元,具体价格由各市物价、教育部门核定,并报省物价、教育部门备案。 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74号) 面料质量由第三方鉴定合格。学生家长自愿购买。
4、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费 每生每年 100元 保险公司客户信息采集表 学生家长自愿
5、图书报刊 每生每学期 图书征订目录 学生家长自愿
6、教辅 每生每学期 图书征订目录 学生家长自愿
7、课后服务费 2.5元每生每课时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沂发改[2022]23号)、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沂水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沂教字[2022]3号)、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
补充通知(沂教基字〔2021〕22号)
学生自愿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