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yxx/2026-00042 | 主题分类: | 教育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实验小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1-06 | 发布日期: | 2026-01-07 |
| 标 题: | 沂水县实验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 ||
为全面贯彻校园安全工作方针,规范课堂教学各环节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课堂教学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县教体局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任课教师、班主任、全体学生;涵盖常规文化课、体育课、实验课、音美信息课、功能室教学、课后延时服务及校内一切课堂教学活动。
二、总体责任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程管控、一岗双责原则。
实行谁上课、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任课教师为当堂课堂安全第一责任人。
班主任对本班课堂安全负日常监管责任,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课堂安全督查落实。
三、课前安全管理
教师提前5分钟到岗,检查教室门窗、地面、桌椅、玻璃、电器线路、消防设施,排查松动、破损、尖锐棱角、地面湿滑等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上报整改。
课前观察学生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和情绪变化,对生病、不适、情绪过激学生及时干预,必要时联系班主任及家长。
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尖锐利器、易燃易爆、打火机、危险玩具等违禁物品进入课堂,一经发现及时收缴、登记并批评教育。
实验室、微机室、音乐室、美术室等专用教室,课前必须检查设备、水电、通风及器材安全,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学生入室就座。
四、课中安全管理
严格课堂纪律,严禁学生教室内追逐打闹、攀爬窗台、翻越桌椅、倚靠护栏;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教室,确需外出须经教师批准。
体育课、体能课课前检查场地与器材安全,科学分组、量力施教,不安排危险、超体能动作;对特异体质、患病学生单独安置、全程看护。
实验课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教师先示范、再实操,危化品专人管理、限量领用,全程监督,严防割伤、烧伤、中毒、漏电等安全事故。
严禁体罚、变相体罚、讽刺挖苦学生,不得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关注心理异常、特殊体质学生,及时疏导教育。
规范使用多媒体、电扇、空调等电器设备,禁止学生私自插拔电源、触碰线路,杜绝用电安全隐患。
遇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同学冲突、火情地震、外来人员滋扰等突发事件,任课教师第一时间现场处置、安抚学生,立即上报学校安全办、教务处及班主任,有序组织疏散避险。
五、下课及课间安全管理
教师不得提前下课、不得擅自脱岗,下课有序组织学生离场,提醒文明活动、不追逐推搡、不攀爬高处、不做危险游戏。
对课堂发生矛盾、情绪异常的学生,及时与班主任交接,做好后续教育管控。
课后、延时服务结束后,教师清点学生人数,组织有序离校,严禁留学生单独滞留教室、楼道;低年级实行错峰放学、定点交接。
六、特殊教学活动安全
校外研学、实践活动、外出听课等教学活动,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制定安全预案,配齐带队教师,全程清点人数、全程跟班管护,严守交通及活动场地安全。
大风、雨雪、极端天气期间,教育学生远离门窗、高空坠物区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不逆行、不打闹。
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日常课堂,及时发现学生厌学、孤僻、易怒等心理苗头,及时谈心疏导,必要时上报学校心理辅导室。
七、考核与责任追究
课堂安全纳入教师日常考核、绩效考核、评优评先重要内容。
对认真履职、隐患排查到位、无安全事故的予以表彰;对擅离职守、疏于管理、隐患隐瞒不报、处置不当的,予以通报批评、扣分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依规严肃追责。
全体教职工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疏散、简易救护等技能。
沂水县实验小学
2026年 1月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