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yxx/2022-0000100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实验小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3-12 | |
| 标 题: | 沂水县实验小学实验课安全管理细则 | ||
一、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学生实验操作的课堂,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服从实验教师和和任课教师的指导和安排,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和整洁的环境。
二、根据课程教学中掌握的实验内容、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认真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及时报告老师。
三、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在老师的指导下,人人动手操作,个个细心观察分析,如实做好实验记录,认真分析实验结果,写好实验报告。
四、要严格遵循实验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随意混合化学药品,严禁随意摆弄电器,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老师处理。凡不按操作规程损坏实验室物品、器皿或造成人身伤害,肇事学生应负相应经济和法律的责任。
五、实验过程中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药品材料,严禁将器材、药品带出实验室,违者应严肃处理。
六、废液、废纸及其它杂物应分别倒入(或放入)指定的废液缸或垃圾箱内,不得随地抛扔或倒入下水道。
七、实验完毕,整理仪器、药品,清洗器皿,放回原位,搞好卫生,填写好《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