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yxx/2022-0000004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实验小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 发布日期: | 2025-03-11 |
| 标 题: | 沂水县实验小学值班制度 | ||
沂水县实验小学值班制度
为规范学校值班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和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特制定值班制度。
一、在学校教学和休假期间安排轮流值班,由学校统一安排领导和教师值班,并发放值班安排表。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安排。
二、值班领导和教师必须按时签名报到参与值班,不得迟到、缺席。有事必须提前两天向值班领导请假,由值班领导与学校协商另行安排替补值班教师。
三、值班领导和教师在值班期间,要忠于职守,不得随意离校。值班期间须巡视学校的安全,特别在晚上尤其要提高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切忌麻痹大意。
四、及时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发现有不良行为或不安全现象应及时、严肃阻止,不留后遗症。
五、热情接待来访客人和学生家长,尽力解决客人和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和困难。
六、值班期间,值班教师负责接听电话、浏览政务网,随时做好记录并汇报相关领导。
七、值班时要注意查看水电暖等学校基本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八、若遇台风等恶劣天气和其它恶性事件,所有安排值班的领导和教师应随时待命,服从学校安排任务,保护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