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yxx/2022-0000005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实验小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 |
| 标 题: | 沂水县实验小学安全保卫制度 | ||
沂水县实验小学安全保卫制度
一、安全保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不干私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对外来人员人员进出校门,要认真询查,并做好登记工作;未经允许,严禁外来人员进校。
三、学校校门要按时上锁,学校财物带出校门,要凭学校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扣押。
四、学校总务处、库房、微机室等重要部门都要安装好门锁、窗上加防盗网。
五、学生出入校门要凭班主任签名的假条。
六、定期对师生进行用电、交通、消防、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每月至少举行一次安全逃生演练;若遇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七、学生必须按时离校,清校后不准随便进校。
八、节、假日要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未经值班人员允许,禁止外来人员及学生进入校园;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九、对故意侵犯学校公物,在校内滋扰,影响教学秩序的人员,除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及时上报各级领导,做好处理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十、对校内的各种活动器材和实验器材要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以防学生在活动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经发生,要及时送医院救治,并做好家长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20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