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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yxx/2022-0000006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沂水县实验小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01
标       题: 沂水县实验小学防卫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安全,增强学校门卫自我防范能力,及时有效制止针对师生的不法侵害犯罪行为,确保学校自用的防卫器材的使用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器材的管理

1、对已经损坏不能使用的应予以修复或更新。

2、指定专人进行管理,有专用存放地点,有专柜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损坏,防止无关人员动用。

3、定期对防卫器材进行检查、保养、擦拭、充电,使其随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严禁将防卫器材外借,严禁私自带出校园,严禁使用防卫器材进行打闹嬉戏,严禁私自借给他人。

5、严格使用交接登记手续,防止损坏丢失。

二、器材的使用

1、防卫器材必须由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使用人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明确使用要求、时机和限度。

2、学校的安保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防卫器材:

①结伙斗殴、殴打师生,寻衅滋事、侮辱师生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②扰乱学校秩序、毁坏学校财产经劝阻无效的。

③袭击学校安保人员的。

④对师生实施抢劫,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

⑤持械冲闯校园劝阻无效的。

⑥其他危及学校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3、学校安保人员使用防卫器材,只能用于制服违法犯罪分子,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三、培训和演练

1、防卫器材的使用必须经过培训,熟悉、熟知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明确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使用的法律责任,明确使用的时机和限度。

3、定期进行使用器械的演练,制订并演练使用器械的战术配合。

4、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对防卫器材的使用管理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人员落实器材的使用管理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防卫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确保不发生器材丢失、被盗,确保不发生超限使用防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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