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sisyxx/2022-000005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01 | |
| 标 题: |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 ||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有专人管理,在学校分管校长的具体指导下, 认真管好用好校产。努力为教育工作服务。
2、正确划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限,努力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
3、对各种办公用品的购置,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由专人负责办理。
4、对学校的图书、仪器、体育、音乐器材等专项设备的管理,采取专人负责,建立借还制度,由使用人填写借用登记卡, 归还时由保管人员检查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5、对学校其他各项财产的使用管理,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即各班主任负责所在班级的门窗、玻璃、课桌等,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所在办公室的门窗、玻璃、办公桌椅;其他办公室由使用人负责。学校定期地组织检查总结。
6、建立奖惩制度,损坏公物时按价赔偿,班级或办公室负责人使用的公物损坏后,经查明原因,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查不明原困的,由亥室集体赔偿。
7、教师调动时,需将借用的公物查验清楚,需办理交接手续,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