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esyxx/2026-0004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二实验小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3-04-21 | 发布日期: | 2026-05-06 |
| 标 题: | 沂水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师规章制度 | ||
沂水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职工岗位目标考评细则
为健全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全面推 进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依据《沂水县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千分考核 评估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评价考核改革试行工作的意 见》(沂教字[2013]33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评价 考核改革试行工作的意见的补充规定》沂教字〔2016〕23 号、《关于进 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沂教师字〔2022〕2 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 一票否决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本学年内师德考核成绩定为 0 分,两年内不得评先树优、评聘职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临时聘用教 师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1.触犯国家刑律、受到司法机关刑事拘留或收审及以上处罚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邪教活动的;
3.在值班值守工作中出现重要信息没有及时接收造成重大影响,或者 被上级有关部门抽查不在岗的;
4.因工作失误或自身原因造成学校安全事故或学校财产重大损失的; 5.连续旷工超过 2 天以上的;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后果较重或社会影响恶劣的;
7.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或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的,先扣发当事人一 个月工资并一票否决;
8.参与或举办各种有偿补习班,或在个人举办的辅导班任课的,先扣发当事人一个月工资并一票否决;
9.品行不端,有悖社会公德(如不孝敬父母公婆等),给学校造成严 重负面影响的;
10.其它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职工岗位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11.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
第二部分 德项及党的建设考评(10 分)
一、党的建设(2 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党建学习,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按要求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不规范书写每次检查扣 0.5 分。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党建类活动。每缺席一次集体活动扣 0.5 分。
(3)学习强国作为学校党的建设中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平台,列入 考核内容,每周不定期检查,当天个人分数没有达到 35 分以上的,每次 扣 0.1 分;一个月内有两天没有登录的情况,该项党的建设不得分。
二、师德评议及日常考评(8 分)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 教师职责和义务。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对工作高度负责, 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学期末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德项分层民主评议,项目如下:1. 满意度 测评(权重 40%)2.教师自评(权重 15%)3.教师互评(权重 15%)4.学 校领导小组测评(权重 30%),以上四项评议加起来折合占比 70% , 日常 考核占比 30%,即为老师师德评议得分。
1.关心集体,尊重同事,加强合作,相互支持。如同事之间闹矛盾, 一次扣 1 分。
2.服从学校安排,按上级和学校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服 从学校分配的工作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的,一 次扣 2 分。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在办公室应认真办公,如有串 岗、聊天及在办公室干私活等违反学校办公纪律情形,每人次扣 0.5 分。
4.以身作则,文明从教。酒后上课一次扣 3 分。
5.集体荣誉感强,自觉维护学校利益。反映问题不按正常渠道,越级 上访的一人次扣 2 分。
6.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安插学生或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每人次扣 4分。
7.尊重学生,不损伤学生的人格尊严。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 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人次扣 2 分,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8.组织宣传发动,或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 教的,一经查实,每人次扣 5 分,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9.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索要、收受、借用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利用 职务之便托家长办私事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一人次扣 3 分。
10.擅自推荐教辅材料、社会保险等,每人次扣 2 分。
1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 展。教学能力差,敷衍教学,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每人次扣2分。
1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学生品德和人格健康发展。德育 意识淡薄,班级管理或课堂管理混乱,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人次扣1分。
13.不尊重家长,对待家长态度恶劣,每人次扣2分。说明:本项扣分 上不封顶。
第三部分 勤项考评(25分)
一、出勤(10分)
依据《沂水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严格考勤。根据 考勤结果据实计分。
1.全勤及奖励:每学期全勤分值为10分,另全勤奖励0.5分。
2. 日常检查赋分:迟到、早退、缺卡一次扣0.1分;旷课一节(不足 一课时按一课时计)扣0.5分。无故空岗一次扣1分(空岗是指暂时脱离工 作岗位);值日教干和考核办每周不定期查岗不少于7次,查岗人员及时 公示,每查到不在岗一次(查岗前无请假手续,查岗后补假或请人代假), 扣0.5分。不参加会议者(公假除外)每次扣0.5分,迟到(集会开始后入 场)早退(集会未结束离场)的,每次扣0.2分;无故不参加周一升旗仪 式的(即查岗不在,也无请假手续),每次扣0.5分,迟到(升旗开始后 入场)早退(升旗未结束离场)的,每次扣0.1分。每学期迟到、早退和 缺卡次数累计超过8次(不包含8次),每次扣10元。每学期累计四天(事 假2天,病假2天)以内的不扣分,每学期累计四天以上的每时扣0.01分,一天按7时计。教师配偶、父母、子女因病住院需要陪护,在完成当天教 育教学任务的情况下,学校给予半天陪护假,每学期累计7天,只计时不 扣分不扣钱。感染新冠病毒,学校给予5个工作日休息,如果继续请病假 需要每天提供核酸阳性证明或者医院诊断证明。
3.鼓励在职学习规定:因函授学习、考试请假的只计时不扣分,且必 须出示学习、考试通知书,超假按旷工处理。
4.法定假规定(包括双休日和固定节假日)
(1)婚假(3天)、产假(5个月)、流产假(15天或者30天)、丧 假(3天或者7天)、陪产假(7天)只计时不扣分不扣钱,假期结束,第 一时间回校报到,如因事延长请假经学校同意并履行请假手续的按事假处 理,因病延假,需出具医院系列证明,经学校研究是否准假,未经学校同 意的按旷工处理。
(2)因产假一学期无量化成绩者,本学期量化分等同于在职教师有 量化分的最后一名。
(3)产假过期无正当理由不来上班者,一个半月以内直接扣发本学 期绩效工资,一个半月至三个月扣发本年度全部绩效工资,3个月以上, 停发工资,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政策处理。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需要提供医院系列证 明);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产假(需要提供医院系列证明)。
(5)教师的亲属(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7天的丧 假;教师的亲属(岳父母),给予3天的丧假,丧假只计时不扣量化分。
(6)女教职工哺乳时间截至到婴儿1周岁。
(7)医院系列证明包括: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交费单据、检查材 料、不定期治疗证明材料等。
5.公假规定
(1)因公请假并按请销假手续及时调课并补课的不扣分。
(2)查岗时,公差按在岗计。 6.旷工、事假、病假处理规定
(一)旷工处理规定
旷工是指正常工作日教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月度考勤中, 无故旷工一次,扣发本月绩效工资的50% ,无故旷工二次以上,扣发本月 绩效工资。整个学期内无故旷工五次以上,扣发本学期内全部绩效工资。 连续旷工15天的,停发工资,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政策处理。
(二)事假处理规定(累计请假时间满22个工作日将以一个月统计个 人考勤,连续请假包括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1.每学期累计2天(含2天)以上10天以内,每天扣50元;10天以上一 个月以内,每天80元,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的每天扣100元。
2.事假两个月至六个月(含六个月)的,扣除请假期间的全部绩效工 资;从第三个月起,基本工资按40%计发。
3.事假超过六个月的,扣除全部绩效工资和年终绩效奖,从第七个月 起,基本工资按30%计发。
(三)病假处理规定(累计请假时间满22个工作日将以一个月统计个 人考勤,连续请假包括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1.因病请假(需要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和不间断治疗证明材料,诊断证 明及治疗证明材料需要每半月提供一次)且经学校批准2天以上10天以内, 每天扣10元;10天以上一个月以内,每天20元,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 的每天扣50元。
2.病假两个月至六个月(含六个月)的,扣除请假期间的全部绩效工 资;从第三个月起,基本工资按90%计发。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扣除全部绩效工资和年终绩效奖,从第七个月 起,基本工资按80%计发。
4.疑难杂症参照国家规定执行,扣除全部基础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 5.教师哺乳孩子规定
女教职工工作时间内享受的哺乳时间截至婴儿一周岁,每天1小时, 分上下午各半小时哺乳孩子的老师,必须先签退再离校,不签退者按早退 处理。
二、护送学生(2分)
全体教职工根据学校值班安排护送学生,值班教干每天检查2次,未护送的每次扣0.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参与送队的老师,根据日常教 干检查情况,算出总分进行排序,第一名得满分,其他的分三个等级计分, 每个等级相差0.1分。学校教干按时履行值班职责,值周校长不定期检查, 根据情况赋分。
三、课间教师值班(1分)
1.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教师根据学校课间值班安排,按时到岗值班, 存在以下情形的,按照规定扣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
2.缺岗每次扣0.2分,发生安全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3.值班区域内出现学生追逐打闹、大声喧哗、玩危险游戏,不及时劝 告制止的;区域内有学生乱扔垃圾,不及时劝告制止的,每次扣0.1分。
4.发现区域内设备设施有安全隐患未及时向学校报告的,每次扣0.5 分。
5.发生安全事故,未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班主任、不全力协同处 理的,扣0.5分,造成舆情的,该项不得分。
四、教师值班(1分)
1.值班教师根据学校制定的《值班安排表》按时值班,白班值班人员 早7:00到校,晚7:00离校。夜班值班人员晚7:00到校,早7:00离校。 迟到早退扣量化分0.5分;无故不值班一次按照旷工处理;
2.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脱岗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可自己调班, 但需告知带班人员,没有及时调班,视为空岗;
3.带班人员和值班人员均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电话,及 时查看协同办公系统下发的通知,及时传达通知,及时报送信息;没有及 时接听电话或者及时查看协同办公系统通知,一次扣量化分1分。
4.带班人员和值班人员均应遵守保密纪律,做好保密工作,标注为内 部资料、不予公开等文件严禁通过互联网传送;认真坚守岗位,切实履职 尽责。违反保密纪律,一次扣量化分1分。
五、疫情日常防控考评(1分)
依据《沂水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职员工疫情防控考核细则》进行考勤。 根据考勤结果据实计分。
六、工作量
(一)课时工作量(10分)
课时工作量指任课教师所担任的学科课时数,一般以周为单位计,即 个人学期课时工作量等于周课时数乘以周数。
1.教两个班数学12课时为满工作量。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 道德与法治、科学12课时为满工作量,一二年级(教两个班数学除外)和 三至六年级其他学科16课时为满课时量,以上课时数含早读。
2.特殊岗位(包括会计、图书管理员等)工作量以学校安排的课时工 作量,加兼任的特殊岗位工作量,视为满课时工作量。
3.教师应担任参加职称评聘时的学科,遇特殊情况需服从学校安排。
4.课时工作量不满的教师,不能参与高一级职称评审及竞聘高一级岗 位。
5.教师事假病假期间扣课时量化分,每节课扣0.05分,因公请假或调 课者不扣分。
6.班主任、教研组长、级部主任、教干等工作量,参照上级规定计入 课时工作量。
7.教两个班数学且每周超出12课时的教师,按照每节课0.02分计入课 时量得分,该项加分2分封顶。
(二)管理工作量
依据教体局关于教干管理的规定,教干任课量达到本校同学科满课时 量的2/3者应单独加管理工作量。学校教干按副校级、中层正职、中层副 职及兼职党务工作者每学期加管理量化分2、1.6、1.3分,学校任命的其 他教干(包括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工会人员)每学期加1分。以上管理 工作量不累加,身兼数职者按最高计分。
以上人员如在学期本职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在上级各项检查中成绩 较差者,本项不得分。
(三)附加工作量
1.班主任工作量按照学校《班级管理量化细则》评定,学期末汇总按 照3:4:3的比例分出一、二、三档,分别加工作量1、0.9、0.8分。
2.教师担任教学岗位满课时工作量并兼任学校其它工作(包括学科器 材管理、文印等),加量化分0.5分;履行岗位职责不认真,导致器材缺 失或影响教学秩序的,本项不得分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附加工作量一般不累计计分,兼多职者取最高分计。
第四部分 能项考评(25分)
“能 ”项工作侧重教师的常规教学教研工作,是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 的重要体现,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是学校教学工作精细化管理的根本途径, 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教学常规质量监控坚持普查与抽查相 结合的原则。
一、业务学习(3分)
1.业务理论学习(2分)
教师业务理论学习主要内容为本学科及教育教学有关的理论,分集体 学习和个人学习两种形式。学期末日常考评按照1分、0.9分、0.8分计分; 学校根据实际组织业务理论测评活动,按照成绩分1分、0.9分、0.8分计 分。必须参加但因学校工作未参加测评者按0.8分计分,必须参加但因个 人原因未参加测评者不得分。
2.读书活动(1分)
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落实学校各项阅读要求。学期末日 常考评及阅读测评等按照1分、0.9分、0.8分计分。
二、教学常规(10分)
1.备课(2分)
教师备课严格按照《第二实验小学常规教学要求及检评细则》进行, 学期末按照检评结果,分别计2分、1.9分、1.8分。2.上课(3分)
教师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课程表上课,如需调课、代课需履行正确 手续。无故空堂一次扣0.2分。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组织课堂教 学不认真,课堂秩序差,一次扣0.1分;因组织不善,课堂上出现安全事 故,该项不得分。
2.作业设置与批改(2分)
教师要严格按照《第二实验小学常规教学要求及检评细则》要求进行作业布置与批改,学期末按照检评结果,分别按2分、1.8分、1.6分计分。
3、信息技术应用(3分)
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是提高教学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教师 信息技术应用与能力考核由学校信息中心负责,并根据要求,由考核组对 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对教师考核分为3分,共分4部分组成,信息化培训考核(0.6分)、教 师信息化设备的管理使用(0.4分)、智慧教学使用( 1.0分),智慧校园 建设(1.0分)。期末按实分加入总分。
(1)信息化培训情况(0.6分)
能积极参加学校主办的各种电教培训活动,全部参加考核合格得0.6 分,不参加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2)信息化设备的管理使用(0.4分)
教师办公用计算机、“班班通 ”教学终端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及时,摆 放整齐有序、干净卫生。对自己使用管理的信息化设备要及时维护,到期 归还,无人为损坏、丢失,得0.4分。没有按时关机、人为损坏、用计算 机玩游戏等发现一次扣0.1分。
(3)智慧教学(1.0分)
利用智慧教育云平台进行备课、上课、与学生互动学习、家校联系、 资源上传等。
①个人空间、班级空间、学校空间建设0.2分。②登录教师PC客户端、 教学客户端进行教学应用0.2分、网络备课教研0.2分、资源上传下载0.2 分,合计最高0.6分。③在智慧教育云平台e学校发表文章,每次加0.1分, 最高0.2分。
(4)智慧校园(1.0分)
积极参与智慧校园建设,完成智慧校园建设应用中学校布置的各项任 务。加1分。任务不能完成每次扣0.1分。
三、校本教研(9分)
1.教研组集体备课(2分)
教导处依据《第二实验小学常规教学教研要求及检评细则》进行检查,学期末分三档按2分、1.9分、1.8分计分。 2.校本教研活动(3分)
(1)本教研活动考评依据各项校本教研活动检评结果,分别按2分、 1.8分、1.6分计分。
(2)教研组集体教研活动,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和教研结果分别按1分, 0.8分,0.6分计分。
3.课堂教学听评(4分)
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课堂教学听评课活动。要求记录规范齐 全,评价有理有力,反思有深度。学期末综合考评按4分、3.9分、3.8分 计分。无故不参加听评课活动的每次扣0.5分。如果听课记录不实或者雷 同,每次扣0.3分,扣完该项全部4分为止。
四、全员育人(3分) 1.卫生管理(1分)
本项采用日常抽查、卫生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学校对教师 办公室值日效果、 日常课堂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及时通报 并计入教师个人量化,卫生大扫除检查结果,计入本办公室全体人员的量 化。具体赋分依据学校的卫生管理考评办法进行。
2.全员家访、学生帮扶、育人效果等(2分)
依据全员育人的原则,全体教师参加上级安排的育人活动,如全员家 访、学生帮扶等,根据参与情况及效果评定本项得分,具体评分标准见政 教处该项制度。
第五部分 绩项考评(40分)
教学质量(40分)
期末教学质量检测(40分) 1.两率平均分得分(20)
A、两率比较得分(10分,A、C率分别为5分):语、数、英、道法、 科学各年级同学科第一名得满分,其余班级两率得分公式为:该班的两率 量化得分=该班级的两率成绩/第一名班级两率成绩×5;(附加题,计入 两率,不计入平均分)
B、平均分得分(10分):语、数、英、道法、科学各年级学科第一 名的满分,其余班级平均分得分公式为:该班的平均分得分=该班级的平 均成绩/第一名班级平均成绩×10;
C、音、体、美等考查性学科,期末进行抽查,抽查方式采用卷面检 测和能力考查两项,其中卷面检测成绩占30% ,能力考查成绩占70% ,两项 成绩之和为该科考查成绩。
以上考查学科同学科教师分别等同于一个年级同学科进行计分,计分 方式同语文、数学学科。其中,道法、科学、音、体、美学科一二年级不 进行纸笔测试,其卷面成绩为同学科其他年级成绩的平均分。
2.进步得分(20分)
平均分进步分(10分)。班级进步分得分公式为:该班的进步分得分= 该班级本学期的平均分成绩/本学期年级平均分成绩,除以该班级上学期 的平均分成绩/上学期年级平均分成绩再×该项分值。
优秀率进步分(5分)。班级进步分得分公式为:该班的进步分得分= 该班级本学期的优秀率/该年级本学期第一名的优秀率除以该班级上学期 的优秀率/该年级上学期第一名的优秀率×该项分值。
及格率进步分(5分)。班级进步分得分公式为:该班的进步分得分= 该班级本学期的及格率/该年级本学期第一名的及格率除以该班级上学期 的及格率/该年级上学期第一名的及格率×该项分值。
本项进步分只与同类考试比较,初始年级默认得20分,进步分不封顶。
以上两项合计40分封顶。连续保持第一名得40.1分。 加分项目:
在县质量调研中在全县同年级同学科成绩优异,该学科教研组全体成 员分别加1分,0.8分,0.6分,0.4分,0.2分。
第六部分 奖励项考评(5分)
一、教学业务类奖励项(3分)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类业务活动,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业务类奖 励项包括讲课、科研、论文、作业设计四类,同类不同项或不同类均累计 加分,最高计3分。
1.讲课类
①公开课:是指我校教师在国家、省、市、县、校范围内开展的具有 引领性、研究性和指导意义的课。对其他教师的教学有示范作用,对本人 有锻炼和提高意义,对学校有宣传价值的,根据授课效果,国家级加1.8 分,省级加1.2分,市级加0.8分,县级加0.5分,校级加0.2分。同一课题 在不同级别的活动中多次作为公开课展示,只按最高级别一次性加分。
②讲课比赛:经学校同意推荐参加各级组织的讲课比赛,国家级一、 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 1.2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8分、0.5分;县级一、 二等奖加0.8分、0.5分。学校组织的讲课比赛,一等奖加0.3分。同一内 容在各级举行的同一活动中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奖一次性加分。在迎接省 市县各级检查评估工作中,凡被学校或检查组圈定执教迎检课并获优质课 者,按同级讲课比赛一等奖加分(如检查组为市派检查组,迎检课则视为 市级讲课,其他类推)。
③其他教学基本功比赛:经学校同意推荐参加各级组织的基本功比赛, 加分方法同讲课比赛,但所加分值要比讲课比赛的同等奖次减0.1分计。
以上各级比赛包括电教课类讲课赛。 2.科研类
①按预定计划通过结题鉴定的国家、省、市、县级课题,在当学期一 次性加8分、6分、4分、3分。课题负责人先加总分的10% ,剩余分数由课 题组各成员平均计分。
②科研成果被国家、省、市、县推广者,在本学期一次性加8分、6分、 4分、3分。课题负责人先加总分的10% ,剩余分数由课题组各成员平均计 分。
3.论文类
①发表论文、案例:在各级教育业务部门出版的公开发行正规期刊或 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或主办的刊物上公开发表2000字以上的论文或案例,经 学校评审小组认可,国家级加2分,省级加1.5分,市级加1分,县级加0.3 分。同一论文或案例在不同刊物上多次发表,只按最高级别一次性加分。
不足1000字的减半计分,1000字以上2000字以内递减0.2分。
②参赛论文、案例等:经学校同意,参加各级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 织的论文或案例等评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8分、0.6 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分、0.6分、0.4分,市级一、二等奖 分别加0.6分、0.4分,县级一等奖加0.4分。多作者的平均计分。
4.作业设计类
参加各级各类作业设计比赛评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 0.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8分、0.5分,市级一、二等奖 分别加0.8分、0.5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加0.5分、0.3分,校一、二等 奖分别加0.3、0.1分。多作者的平均计分。
5.其他类(2分)
本类包括信息技术课件类评比获奖、辅导获奖、教育宣传,以及教育 主管部门组织的其它教师比赛获奖,同类不同项、不同类均累计加分,最 高计2分。凡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活动,须经学校同意,由教导处、政 教处等处室统一组织,并在考核办登记方为有效。
1.信息技术类
经学校同意参加各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和电教主管部门组织的各学 科课件制作,加分方法为同级讲课比赛分值的1/2计分。
2.辅导类
①学校团体辅导奖:经学校同意,集体组队参加各类比赛并获团体奖 的,国家、省、市、县一等奖(第一名)分别加2分、1分、0.8分、0.6分, 国家、省、市、县二等奖(第二名)分别加1分、0.8分、0.6分、0.4分, 国家、省、市级三等奖(第三名)分别加0.8分、0.6分、0.4分。多名辅 导者的平均计分,不再加学生单项奖。
②学生单项辅导奖:经学校同意,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正规部门组织的 各类学生竞赛活动并取得学生单项奖的,按“学校团体奖 ”的三分之一计 算学生单项辅导奖,然后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①项团体辅导奖分。辅导 同一学生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项加分。多名辅导者的平均计分,不再加 辅导教师奖。
③辅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科技发明创新及撰写科普论文、考查报告 等活动获奖的,按①项赋分方法给予指导教师加分。
1.教育宣传类
学校鼓励教师在各级各类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主管、主办、出版发行 的报刊、网络媒体上撰写校园新闻报道、典型经验报道,对学校进行宣传。 教育宣传的重点为临沂市教育局和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主办的报刊、网络 媒体上发表学校教育通讯(不低于100字)、典型经验报道,或投稿到学 校宣传中心。
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媒体上发表学校教育通讯,每篇加1、 0.8、0.5、0.3分;向学校投稿,被单独采用的稿件每篇加0.3分,被学校 采用的相同主题的稿件,共加0.3分,网上原文稿件(修改部分不超过三 分之二)不加分。
说明:符合加分的投稿媒体以上级最新规定范围为准,每学期初公示 一次。
1.它比赛类
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非业务类现场展示类比赛活动(教师读 书演讲比赛、师德演讲比赛、党建、少先队、班主任等)获奖,加分方法 为同级业务讲课比赛分值的1/2计分。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作品 类比赛活动(教师书画比赛等)获奖,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加0.3、0.2分, 县级一、二等奖分别加0.2、0.1分。
2.以上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其中教育宣传类累计不超过1分,信 息技术类、辅导类和其它比赛类累计不超过1分。除以上项目外,如对学 校有特殊贡献,将视情况酌情加分。
第七部分 附项
1.非专任教师不与专任教师量化比较,单独排名次。其能、绩项,由 教职工代表给予评议打分。
2.全体教职工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包括各类培训学习,教 学研讨),一次加0.5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各类活动每次加0.1分。
3.各种材料收交占2分,各处室通报的不按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的教师,每次扣0.1分,直到扣完2分为止。
4.学期末组织家长评议教师,根据反馈加分在1--3分。
5.未列入本考评细则的其他学校工作,学校可根据教职工工作绩效, 经班子会研究决定后,加入教职工年度考核量化。
6.上下学期的量化考核积分各按50%的比例折合后算出全学年的量化 成绩,按成绩排列名次,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 的主要依据。
因享受国家政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如产假等情形,本学期量化分 等同于在职教师有量化分的最后一名。
因其他原因学期内无量化成绩的,如长期病假等情形,本学期量化分 为0分;如有多人,按年龄排序,年轻者在后。
因一票否决无年度量化成绩的,自动名列末位,排在因其他原因无量 化分的教师之后;如有多人,按年龄排序,年轻者在后。
本细则为试行稿,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 错误但未经教代会修改通过,不得变更。如有建议或意见,可书面提交考核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