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dqsyzx/2024-000004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七实验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2-11 | 发布日期: | 2025-02-17 |
| 标 题: | 第七实验中学伤害事故防范及处置预案 | ||
一、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学校值班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二、措施
1、一旦因实验室操作不当或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中毒、爆炸、触电、灼伤、割伤等伤害,任课教师马上稳定全班学生情绪,迅报告学校教导处和相关班主任教师,并迅速把受伤学生送到指定医院救治。
2、如果情况紧急,马上联系救援车辆或拨打“120”。
3、在救治学生的同时,班主任教师要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及时赶到医院。
4、规范处置医疗费用,如属于学生违规操作,应由学生家长完全承担,如属于教师教学失误或未教授学生安全操作规范,则应由该教师全部承担费用。
四、注意事项
1、切实加强实验教学,所以试验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师要讲清楚正确的实验步骤、注意事项,学生在动手操作时,教师要加强巡视,注意对实验能力较差学生的观察和指导,以免事故发生,或及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2、加强实验室的管理。
3、实验教师必须具备必要的实验课的知识,定期或不定期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处理过期化学药品或破损的器皿等。
4、实验室必须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照章办事。
5、学校分管实验室领导要对实验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对实验器材进行安全检查。
6、总务处要定期对实验室的各种硬件设施如电线、煤气、开关、插头等进行安全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