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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dqsyzx/2026-0002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七实验中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3-02 发布日期: 2026-03-04
标       题: 沂水县第七实验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沂水县第七实验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1、体育教师为体育课安全第一责任人,课前检查场地、器材、地面防滑、护栏等。

2、上课前必须热身,结束后整理放松;讲解动作要领、保护方法与安全注意事项。

3、核实学生健康状况,对伤病、特异体质学生安排见习或低强度活动,不强行参训。

4、合理分组、有序轮换,严禁在器械区、跑道、投掷区追逐、横穿、逆行。

5、投掷、跳跃、攀爬、球类等项目必须在教师视线与保护范围内进行。

6、运动中出现扭伤、摔伤、中暑、晕厥等,立即停止活动,现场处置并及时送医。

7、遇雷雨、大风、高温、严寒等恶劣天气,停止室外课,转入室内安全活动。

8、课后清点器材、关闭设施,排查隐患并登记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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