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dqsyzx/2026-0002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七实验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3-02 | 发布日期: | 2026-03-04 |
| 标 题: | 沂水县第七实验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 ||
沂水县第七实验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1、体育教师为体育课安全第一责任人,课前检查场地、器材、地面防滑、护栏等。
2、上课前必须热身,结束后整理放松;讲解动作要领、保护方法与安全注意事项。
3、核实学生健康状况,对伤病、特异体质学生安排见习或低强度活动,不强行参训。
4、合理分组、有序轮换,严禁在器械区、跑道、投掷区追逐、横穿、逆行。
5、投掷、跳跃、攀爬、球类等项目必须在教师视线与保护范围内进行。
6、运动中出现扭伤、摔伤、中暑、晕厥等,立即停止活动,现场处置并及时送医。
7、遇雷雨、大风、高温、严寒等恶劣天气,停止室外课,转入室内安全活动。
8、课后清点器材、关闭设施,排查隐患并登记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