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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dqsyzx/2026-0002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七实验中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3-02 发布日期: 2026-03-04
标       题: 沂水县第七实验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沂水县第七实验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任课教师为课堂安全第一责任人,课前检查门窗、桌椅、电器、消防通道,发现隐患立即停用并上报。

2、严格执行考勤与缺课追踪,学生未到、迟到、早退须及时联系班主任与家长。

3、规范使用多媒体、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源,下课及时关闭电源。

4、加强课堂纪律管理,严禁追逐打闹、攀爬门窗、抛掷物品、危险动作。

5、遇突发疾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先救护、再报告,科学疏散,不慌乱、不拥挤。

6、关注特异体质、心理异常学生,做好提醒与保护,避免高强度或危险性活动。

7、严禁体罚、变相体罚,防范课堂冲突与欺凌,及时化解矛盾。

8、做好安全记录,发生事故立即上报、留存台账、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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