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dqsyzx/2026-0002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七实验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3-02 | 发布日期: | 2026-03-04 |
| 标 题: | 沂水县第七实验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 ||
沂水县第七实验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任课教师为课堂安全第一责任人,课前检查门窗、桌椅、电器、消防通道,发现隐患立即停用并上报。
2、严格执行考勤与缺课追踪,学生未到、迟到、早退须及时联系班主任与家长。
3、规范使用多媒体、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源,下课及时关闭电源。
4、加强课堂纪律管理,严禁追逐打闹、攀爬门窗、抛掷物品、危险动作。
5、遇突发疾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先救护、再报告,科学疏散,不慌乱、不拥挤。
6、关注特异体质、心理异常学生,做好提醒与保护,避免高强度或危险性活动。
7、严禁体罚、变相体罚,防范课堂冲突与欺凌,及时化解矛盾。
8、做好安全记录,发生事故立即上报、留存台账、配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