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ssyzx/2022-0000026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三实验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2-13 | 发布日期: | 2026-02-13 |
| 标 题: | 沂水县第三实验中学学校门口出入管理及周边治理制度 | ||
沂水县第三实验中学学校门口出入管理及周边治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以及疫情期间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实行校园上班时间的封闭式管理,特告知如下:
一、封闭时间:学生在校时间。
二、学校保安负责保证学校大门口处的消防通道畅通。
三、学生在校时间,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无特殊情况禁止任何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师生员工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一)学校全体师生在进出校门时必须经过:戴口罩+亮校牌+扫验沂码通+测温+消毒。
(二)学校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出校门时请假条上交保卫科。
(三)门卫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人员,封闭时段一律不准进出。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而无理取闹的人员,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门卫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人员,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
五、校外人员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一)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二)如有急事或是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需要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通过,校级主要领导批准,然后经过:戴口罩+身份证登记+扫验沂码通+体温检测+消毒,最后由接待人从北门接入校园,并对其行动负责,否则不可进入校园。
(三)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校园人员,学校保安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对其进行阻拦。
六、门口保卫科管理规定
(一)学校封闭期间保卫科不接收任何快递,物品,以及暂存的东西。
(二)因特殊情况,经学校领导批准暂存的东西,必须尽快拿走,超过一天没拿的按无人认领处理。
(三)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保卫科;保卫科用品是紧急备用安全物资,任何人不得随便拿走,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周边治理规定
校园周边实行定期巡查,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管制制度,由王良国副校长带队,周玉松赵磊温吉全刘相晓等政教处人员和全体党员及保卫科人员参与。
治理重点:
(一)各类偷盗、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力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二)校园周边地区非法或违规经营的零食摊点;
(三)学校内踩踏、火灾,教育教学设施和食物中毒等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