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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esyzx/2022-0000190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13
标       题: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因病缺勤病因登记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5.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8.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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