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esyzx/2022-000017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09 | |
| 标 题: |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门卫值班制度 | ||
1.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2.工作中做到语言文明,微笑服务,接待热情,穿着整洁。
3.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明情况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并关注其在校活动情况。
4.正确无误收发信件、杂志,并及时送交相关部门人员。
5.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
6.上课期间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如有外出学生须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离校。
7.未经许可,机动车辆不得进校,学生自行车按规定停靠,出入校门须下车。
8.每天师生离校后,检查学校、办公室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值班行政汇报。
9.节假日、寒暑假另行规定.
10.门卫人员上岗期间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需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