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desyzx/2022-0000177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09
标       题: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门卫值班制度

1.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2.工作中做到语言文明,微笑服务,接待热情,穿着整洁。

3.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明情况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并关注其在校活动情况。

4.正确无误收发信件、杂志,并及时送交相关部门人员。

5.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

6.上课期间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如有外出学生须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离校。

7.未经许可,机动车辆不得进校,学生自行车按规定停靠,出入校门须下车。

8.每天师生离校后,检查学校、办公室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值班行政汇报。

9.节假日、寒暑假另行规定.

10.门卫人员上岗期间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需承担相应责任。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