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esyzx/2022-0000166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09 | |
| 标 题: |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校门口安全值班制度 | ||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门口值班实行“一名领导带班,两名教师值班”制度。实施值班制度是学校加强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体现。
2.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实行责任追究制。
3.带班领导职责:
(1)带班领导要对大门口值班教师和校内值班教师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并做好相应的情况记录。发现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缺岗时,应第一时间调整、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带班领导要填写好值班记录的相关内容,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必要的调整和处理。
(3)在学生站队放学时,带班领导要与值班教师共同做好站队放学疏散工作,维持好站队纪律。
(4)学生放学后,带班领导要督促并检查值班教师巡校情况,如:查看各教室、办公室及功能室关电源、关门窗及有无学生逗留等情况。
4.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增强责任感,保持高度警惕性,按时到指定岗位进行值班。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私自离岗,更不准私自找人顶替。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根据值班职责要求,维持好学生纪律,及时制止学生乱跑、打闹现象。维持好学生课间活动纪律,做到勤巡视,勤检查。
(3)学生站队放学时,值班教师要提前到学校门口做好巡视以及维持秩序工作。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更不得将无关的人员带入校园。
(5)值班教师要随时督促站岗学生维护好课间学生纪律。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做好详细情况记录。
(6)值班教师负责协助带班领导检查校内教师值班情况,校内值班检查要及时并做好相应记录,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校内值班出现空岗并发生事故的,承担校内值班教师的1/3责任。
5.带班领导、值班教师要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尤其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如因值班工作不到位致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必须在开大门前10分钟到岗,并做好相应的值班工作。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