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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esyzx/2022-0000154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09
标       题: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校园登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及校园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预防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校园封闭式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校园门卫人员作为校园出入口直接安全责任人,要严格执行校园有关规定,按时开锁大门,切不可随意简化程序。

2.校园正常工作日或节假日,门卫人员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

3.门卫人员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及车辆,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访人员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4.门卫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校园停车区域,非工作关系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5.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校园。

6.对于因私接见外来人员的教职工,要自觉遵守校园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事,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带入外来人员(车辆)。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校园封闭不及时而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追究责任。

7.门卫人员必须防止公共财物流出校园,外来借物或废旧物品出售,须凭校领导签发的清单和出门证,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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