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esyzx/2022-0000148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09 | |
| 标 题: |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突发事故上报制度 | ||
为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严防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校突发事故上报制度:
1. 学校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关系社会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一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县教体局。
2. 学校发生重大事故要采取有利措施,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并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事故处理结束后,2日内书面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 凡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4. 凡是正常教学时间,每天报告学校学生安全情况,没有事故保平安。
5. 不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加大隐患检查和整改力度,积极预防了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