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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esyzx/2022-0000144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09
标       题: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学生病假管理、病因追查制度

1.班主任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含点名制度),每天早晨、中午、晚上都必须实行点名制度,严格记录学生到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班主任保存学生家长电话号码表,掌握清楚学生基本情况。

2.学生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3.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情况后,应立即弄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作好记录,同时上报校防控办备案。

4.生病学生病愈返校,必须由正规医院认定,隔离期满身体痊愈持正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才可进校。

5.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患病的缺课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的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的缺课的缺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6.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缺课情况报告学校医务室教师,并做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7.告知学生因病缺课时要向班主任请假,说明病因。

8.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同学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9.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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