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esyzx/2022-0000083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09 | |
| 标 题: |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交通安全制度 | ||
一、骑车安全
1、未满12周岁以上学生不得骑车上路。全体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各班每日检查一次,学校每月抽查一次。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班主任每周教育一次,。
2、年满12周岁的学生在家骑车必须靠右边行驶,不得几个人并排骑车,不骑快车或慢车,禁止双脱手,不追逐嬉闹,不带人或带过重、过长物体骑车。
二、乘车安全
1、严禁携带易燃、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及有损身体健康的物品上车(包括刀具等),带伞的要把伞尖朝下。
2、严禁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冬天不开窗户。
3、禁止向车窗外抛物和在车内吃带把的零食,不在车内吃早饭。
4、车辆行驶过程中要座好、站稳、拉好扶手,不准前后走动,车未停稳不上、下客。
5、文明等车,等车处必须在警界线之内,车未停稳,不得上下车,做到排队上车,不争抢座位。
6、同学们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爱护小同学,照顾体弱病残的同学。
7、服从老师和售票员、驾驶员的指挥。
8、外出活动乘车、乘船,不乘无证无牌无营运证的车船,不超载;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集体乘船乘车必须有教师带队、指挥,上下车船不得争先恐后,不打闹走动。
9、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不准乘坐超载的摩托车。
三、步行安全
1、步行上学同学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横穿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注意车辆、信号灯。
2、不准扒车、追车、拉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出车。
3、放学回家不准在路上逗留、玩耍、追逐、嬉闹。
四、校内车辆安全
1、未经允许,严禁机动车辆驶入学校。教师摩托车在校内减速行驶,学生活动人数多时应下车推行。
2、学生不得围观校内车辆,遇有车辆进出的应让道并暂停活动。
3、校内车辆进出需缓慢行驶,顾及活动学生及各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