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esyzx/2022-0000079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09 | |
| 标 题: |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班级安全公约 | ||
为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增强全班学生的安全意识,严防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班级有一个安宁的学习环境。特制定班级安全公约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同时要告诫自己居安思危,远离危险,珍惜生命。
二、严禁挟带管制刀具、雷管、易燃易爆,毒品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不要接触高压电源,不许上树和趴陡峭山岩。
三、课间活动时,不准在阳台上拥挤、打闹。学校集会、上操、上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饭打水要自觉排队,不许前拥后挤,以防烫伤。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划,不许在公路、街道围观、玩耍,不到秩序混乱的地方,骑车不超速、不抢道、不带人,不得追逐抢扒车辆。
五、上学、放学时横穿公路要左右巡视,发现无车辆通过时方可通过。不得私自去游泳洗澡。汛期、雷雨无渡河和危险路段,要有家长接送。不得冒险强行强渡。切实做到“八防”(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食品、煤气中毒、防触电、防暴力、防疾病、防交通事故)。
六、不要轻易接触生人和外来人。若有不安全隐患或发生不安全事故及时向班主任、学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