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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esyzx/2022-0000007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5-08-15 发布日期: 2025-08-15
标       题: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2025年初中部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初中部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我校生源,根据《2022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保障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县教育和体育局的领导下,学校统筹组织实施,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确保适龄的沂水户籍儿童全部入学;确保具有学习能力的沂水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全面落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县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人口分布、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城市发展等因素确定公办学校招生服务片区,我校初中部的招生片区为第五学区,片区内新生依据户籍及居所地等条件,向我校初中部申请学位、登记入学。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公示,加强招生监管,招生过程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入学新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三)严格控制学校班额。我校初中每班不超过53人,同时合理预留休学人员复学学位,我校不接收借读学生,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

(四)实行招生入学工作一网通办。学校招生涉及到的“信息采集—信息审核—批次分配学位—入学通知”等工作,全部通过“临沂市沂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对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入学申请实行一次办好。

二、招生计划

我校初中部计划招收10个班。

三、招生条件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一)、初中一年级报名条件:①城区小学2020级在籍在校毕业生;②非城区户籍、父母(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

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城区学校可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是指本县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和县外来我县城区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区务工者,需有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最近连续满一年(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的社会保险,并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在城区经商者,需有营业执照并在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县外来城区务工经商者还需持有沂水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必须连续满一年以上。

(二)、县外适龄儿童少年,学校片区内无房产的原则上不予接收。监护人确实长期在沂水城区务工经商,且居所相对固定的,需按上述规定提交居住证、社保缴纳、用工合同或纳税申报等信息。

四、招生办法

2025年我校招生采取户口所在地托底、网上信息填报、大数据信息比对及实地查验相结合的办法,网上不能自动校验的需上传证明材料。

(一)、我校招生实行直升与划片招生相结合的方式。

(二)、规范转学相关工作。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后三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审核→转出学校审核合格后集中向县教体局提交转出学生相关材料→县教体局复审→符合转学条件的由转入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事宜。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的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审核和监督。

(二)严格招生秩序。我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严禁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查验等方式,严格审核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

(三)严肃招生纪律。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协调,全程指导监督招生工作,尤其是招生平台的后台监控和审核公示环节。不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县教体局咨询电话:2276879 2216829 2218239

第二实验中学招生咨询电话:2220856

附件1: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武善利

副组长:刘瑞兆

成 员: 刘永增 张德安 宋建坤 孙焕政 谭庆国 刘媛 张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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