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esyzx/2026-0000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
| 标 题: |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 ||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教师管理制度(依据安全制度及通用规范整理)
第一章 师德与考勤
行为规范:教师须衣着得体,举止文明,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严禁体罚或变相相体罚学生。
考勤制度:实行坐班制与课前候课制。任课教师须提前1分钟到达教室门口候课,做好上课准备-1。
第二章 岗位安全职责(一岗双责)
课堂安全责任: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负责维护课堂纪律,一旦发现学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必须立即制止并进行教育,不得以“课后再说”为由延误处理。
实验与体育课管理:
实验课教师需提前检查仪器设备安全性,严禁学生违规操作。
体育教师必须全程在场辅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要提前检修并说明使用方法;对于因病不能剧烈运动的学生,须安排在指定区域见习或自习-。
第三章 教学常规
课前准备:认真备课,写好教案,严禁无教案上课。
课堂组织:清点学生人数,如发现学生未到且不知去向,必须立即联系班主任核实;不得擅自脱离教学岗位-1。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实行“教学事故认定制”,凡因擅离职守、管理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教学常规检查结果计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