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desyzx/2026-0000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4-30
标       题: 第二实验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学生管理制度(依据安全制度及通用规范整理)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与健康,依据《中学生守则》及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日常行为规范

  1. 出入校管理:学生须穿着整洁校服、佩戴校徽/胸卡进出校园。上课期间未经班主任开具的出门条,不得擅自离校。

  2. 文明礼仪:见到师长主动问好,同学之间团结互助,不打架斗殴,不说脏话,不携带手机、游戏机等电子产品进入课堂(如有特殊需求需交班主任统一管理)。

  3. 卫生与爱护公物:保持教室及校园整洁,不乱扔纸屑;爱护花草树木及教学设备,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第三章 课堂与活动安全(核心制度)
根据《沂水县第二实验中学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 课前点名制度:任课教师实行“课前一分钟进教室”并点名,学生需按时到课。

  2. 缺勤追踪:若发现学生缺课,班长需立即报告任课教师;教师需在第一时间问清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须及时联系家长核实情况并备案-

  3. 特异体质报告:学生因身体原因(如心脏病、哮喘等)不能参加剧烈体育活动的,监护人必须如实书面告知班主任;体育课或活动课时,学生不得擅自离队或进行危险动作-1

第四章 安全纪律红线

  1. 严禁在走廊、楼梯间追逐打闹、推搡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严防踩踏事故。

  2. 严禁触摸教室、实验室内的裸露电线、插座及危险化学药品。

  3. 放学后,学生必须按时离校回家,不得在校园周边游荡或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场所。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