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sydw/2026-0002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事业单位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2-26 发布日期: 2026-02-27
标       题: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预防工作,提高学校的应急速度,保证应急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确保疫情发生后能够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做好全校师生的预防措施,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刘德明  副组长:刘兆祥 王志高

成员:马  玉(安全办主任)王振华(办公室主任)  

庞金杰(总务处主任)马  斐(教导处主任)

       二、 宣传教育

1)利用班队会、专题讲座及召开师生大会,贯彻上级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精神,讲解传染病防治知识。

2)利用黑板报及校园广播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

三、处置措施

1)出现疫情,学校领导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要亲临现场指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预控工作。

2)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进行隔离室休息。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要立即送往指定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及时通知其家长,前往指定医院按照要求监护管理学生。如果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立即到指定医院进行诊断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3)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5)如传染病烈性感染,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育局的处理意见。

②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6)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四、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疫情,为防止传染病病毒的传播,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停办或延办大型集会等活动。

2)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请示上级,做出是否停课、局部停课、全部停课的决定。

3)正确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确保校园稳定。

4)一旦发现疑似病人或传染病病例,学校要在执行正常上报制度的同时,随时发现随时报告,不得放松警惕,杜绝麻痹思想。学校要随时将病例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做到不瞒报、缓报、漏报。

5)疫情期间实行每天“0”报告制度。

6)教职工生病被诊断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主动报告学校。

7)要坚持就诊登记制度,健全常见传染病监控信息表册,做到发现疫情能快速、准确的向学校领导报告。

8)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上课,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许来校上课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