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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sxsyzxdxq/2023-0000086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7-06
标       题: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紧急事态专项应急预案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紧急事态专项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实验中学东校区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紧急事态的种类  

“紧急事态”是指实验中学东校区内外伤害事件、实验中学东校区暴力、校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殴打突发事件等。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实验中学东校区

3.实验中学东校区安装、调试好红外线报警装置和紧急报警按钮。  

4.加强对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并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5.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6.实验中学东校区指定报警人员、信息员,建立防范实验中学东校区暴力事件

处理应急工作小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实验中学东校区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知情人员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实验中学东校区保卫科科长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实验中学东校区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和相关人员并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保护现场,保存物证。

4.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件。

四、善后处理

实验中学东校区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实验中学东校区稳定。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执行。

五、调查与结案

实验中学东校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及时报告。

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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