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jytyj2251918/2023-000020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6-30 | |
| 标 题: | 实验中学东校区综合事故应急预案 | ||
目录
一 实验中学东校区综合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2.工作原则
(二)处理机构及职责
(三)适用范围
(四)事件处理原则
(五)事件处理常规程序
1.接警与通知
2.施救与求助
3.报告与通报
4.保护与维稳
5.事件调查
6.善后处理
7.责任追究
二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实验中学东校区火灾事件专项应急预案10
2、实验中学东校区紧急事态专项应急预案9
3、实验中学东校区大型群体活动专项应急预案21
4、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自然灾害(雷击、洪灾、地震、雪灾等)事件专项应急预案25
5、实验中学东校区防洪抗汛抢险专项应急预案27
6、东校区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32
三实验中学东校区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38
1、被盗案件现场处置预案38
2、溺水事件现场处置预案39
3、实验中学东校区校舍倒塌事件现场处置预案42
4、食物中毒事件现场处置预案46
5、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传染病防控现场处置预案
6、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疑似新冠疫情防控现场处置预案
7、实验中学东校区预防暴力事件现场处置预案
8、伤害事件处理现场处置预案
9、在校急性伤病及体育活动受伤现场处置预案
10、实验中学东校区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70
11、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应急预案...................74
12、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反恐应急预案...............................80
13、工程建设安全应急预案...........................................86
14、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89
15、补充说明96
一、实验中学东校区综合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我校的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实验中学东校区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我校平安、稳定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安全事件预防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护意识和防护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把安全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由实验中学东校区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与落实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安全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援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突发安全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验中学东校区负责督促各级组落实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各项措施,对本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具体负责。
(4)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报告和处置。
(二)处理机构及职责
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刘德明
副组长:刘兆祥 尹纪秀
成员: 刘宝磊 杨明英 庞金杰 王振华 马 玉 肖建光
田洪顺 孙明兰黄传会 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
(1)发生安全事件时,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有效实施救援行为;
(3)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4)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
(5)配合上级开展事件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2.常设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中学东校区安全办结合实验中学东校区实际情况,设置通讯联络组、现场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应急救援组4个小组。
(1)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应急办公室主任:刘宝磊
职责:
①安排专人值班;
②接到事件报警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③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④接到指挥部指令之后,迅速组织通讯联络、现场协调、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开展现场应急处置。
(2)各小组成员及职责
①通讯联络组
组长:马 玉
成员:武玉美 陈晓萌
职责:根据总指挥的要求,半小时内对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口头汇报,2小时内进行书面材料汇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以及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
②现场协调组
组长:刘宝磊
成员:韩江涛 马瑞英
职责:协调组织应急救援组疏散、转移人员,对事故现场采取控制措施、抢救人员、财产物资等。
③后勤保障组
组长:田洪顺
成员:许兴林 李梅
职责:提供保障,伤员安抚、善后处理等。
④应急救援组
组长:庞金杰
成员:李秀霞 任善红 王颖 杨洪健
职责:根据职责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事件发生后立即进入事件发生位置,以最快的速度引导教师和学生按指示方向有序疏散。抢救受伤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及时报告未疏散出来的人员方位、数量以及疏散路线。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实验中学东校区的安全管理、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火灾、地震、食物中毒、大型集会、实验中学东校区交通事故、疫情传染病、拥挤踩踏、网络安全以及后勤供水、电、气、热等其他影响实验中学东校区和社会稳定等突发事件、意外险情的处置。
(四)事件处理原则
1.学生生命为第一原则。急救受伤人员脱离现场,实施应急救治。同时,根据所判定的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严重程度,采取应急的控制措施。
2.保护现场原则。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和现场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3.情况明确原则。迅速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严重程度,为抢救受伤人员和消除危害提供工作依据。
4.及时汇报原则。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1小时以内),按组织程序和责任分工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职能部门汇报。
(五)事件处理常规程序
1.接警与通知
事件发生后,在场人员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件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件情况后,立即通知副组长和各工作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施救与求助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指挥协调。在场最高负责人在抢救小组到达前应根据事态临时处置。在场人员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处置。根据事件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报告与通报
(1)突发事件发生后,实验中学东校区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措施情况、进展和下步打算等。
(2)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实验中学东校区或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报告县教体局和相关监护人,并在2小时内将事件简要情况书面上报教育局。
(3)通讯联络组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
(4)事件情况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保护与维稳
(1)保卫组应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事件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与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维持秩序,疏散师生,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3)作好安抚处理工作,稳定师生情绪,统一口径,将影响减小到最少。
(4)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实验中学东校区,保证实验中学东校区的治安秩序的稳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实验中学东校区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实验中学东校区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事件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件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6、善后处理
(1)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害者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实验中学东校区和社会的稳定。
7、责任追究
(1)根据事实,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火灾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实验中学东校区防火工作直接关系到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实验中学东校区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为了把火灾事件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提升实验中学东校区的处置能力,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精神,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建立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消防事件预警系统:
根据实验中学东校区“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实验中学东校区消防事件预警机制为:在“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全员消防安全预警责任制,所有实验中学东校区的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提供突发消防事件的危险信号,通过实验中学东校区安全事故应急通报程序,通报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消防事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消防事件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2、在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设置以下小组:
(1)灭火行动组:田洪顺 肖建光 韩江涛
职责:承担紧急灭火任务。
(2)通讯联络组:马玉
职责: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根据总指挥的要求,半小时内对县教体局进行口头汇报,2小时内进行书面材料汇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
(3)疏散引导组:刘宝磊
职责:协调组织应急救援组疏散、转移人员,对事故现场采取控制措施、抢救人员、财产物资等。
(4)安全防护救护组:刘兆祥
职责:根据职责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后立即进入发生位置,以最快的速度引导教师和学生按指示方向有序疏散。抢救受伤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及时报告未疏散出来的人员方位、数量以及疏散路线。
(5)后勤保障组:庞金杰 田洪顺
职责:提供物资保障,伤员安抚、善后处理等。
二、可能引起实验中学东校区火灾事件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食堂油锅过热、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等诱发原因。
三、预防措施
1、校长是实验中学东校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实验中学东校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实验中学东校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实验中学东校区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实验中学东校区各位教职工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常对本单位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4、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5、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积杂物。
6.每学年进行一次全校性消防疏散演习。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上报实验中学东校区办公室。
当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水龙进行灭火。如果火势无法扑灭,立即向实验中学东校区保安值班室报警,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联系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校长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立即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
(1)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实验中学东校区消防责任人和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
①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件。
②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活动室着火时,采用低姿势迅速从安全出口逃出,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③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2)安全疏散场地和路线:
①安全疏散场地:南科技楼所有师生从教学楼疏散通道到科技楼前集中;北教学楼所有师生从教学楼疏散楼道到教学楼后集中。
②实验中学东校区所有校舍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都设有两侧安全通道,所有师生按照疏散通道顺序,依次迅速离开,避免发生拥挤。
③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后,由班班级教师维持秩序,保持安静,并清点人数,等待进一步指令。
3、启动消防灭火紧急预案后。
①通讯联络组派人到约定地点指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利用校校广播宣布实验中学东校区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②实验中学东校区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③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
④疏散引导组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
⑤安全防护救护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如有受伤师生,进行现地简单处理后,送医院救治。
⑥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4、灭火扑救。
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前,根据不同的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抑制法,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调集单位治安人员、义务消防人员等,集中单位内和临近所有灭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5、充分发挥义务消防队的作用进行抢救。
当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义务消防队的作用,做好受伤人员的护理工作,应备好止血药、绷带等必备药品,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急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五、事故通报与现场保护
1、按照实验中学东校区“安全事故应急总预案”规定的通报机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当事教师应立即报警,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迅速报告实验中学东校区。
2、实验中学东校区行后处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消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校长汇报。
3、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对事故现场要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4、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件原因,维持秩序。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
六、火灾之后的善后工作
1、经过灭火行动组确认明火已经扑灭,普查灾害造成的损失,报告实验中学东校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实验中学东校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火灾的危害程度,决定即时复课或休课。
3、疏散引导组根据实验中学东校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
4、安全主任事后草拟消防安全事故报告,上报实验中学东校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5、实验中学东校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
附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
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总指挥:刘德明(13869956719)
副总指挥:刘兆祥(13969926298)
成员:刘宝磊 杨明英 庞金杰 王振华
马 玉 肖建光 田洪顺 孙明兰 黄传会 各班主任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
义务消防队
队长:刘兆祥
副队长:庞金杰
成员:刘宝磊 马玉 田洪顺 肖建光
各班级班主任
消防安全联络员:庞金杰(13854907715)
2.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紧急事态专项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实验中学东校区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紧急事态的种类
“紧急事态”是指实验中学东校区内外伤害事件、实验中学东校区暴力、校校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殴打突发事件等。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实验中学东校区。
3.实验中学东校区安装、调试好红外线报警装置和紧急报警按钮。
4.加强对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并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5.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6.实验中学东校区指定报警人员、信息员,建立防范实验中学东校区暴力事件
处理应急工作小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实验中学东校区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知情人员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实验中学东校区保卫科科长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实验中学东校区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和相关人员并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保护现场,保存物证。
4.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件。
四、善后处理
实验中学东校区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实验中学东校区稳定。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执行。
五、调查与结案
实验中学东校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及时报告。
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调查处理。
3.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大型集体活动专项应急预案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好实验中学东校区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映,依法规范,协同应对的原则,提升实验中学东校区对群体活动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群体活动事件的原因
实验中学东校区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活动场地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等。
二、防范措施
1、实验中学东校区要制定活动计划、成立大型群体活动应急处理小组和大型群体活动应急预案,明确组织管理机构职责、具体应急措施。加强对活动全程的监督,确定信息报告人和信息报告的程序,建立必要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 。
2、实验中学东校区要加强宣传,强化管理,严格纪律,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年级年组长为本年级安全责任人。活动前,要专门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救护能力。
3、实验中学东校区要认真检查活动场所,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防止人群拥挤踩踏事件的发生;确保有关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特别是公共场地的电器、消防设施、运动器材、高压、高温设备的安全检查。
三、领导小组
组 长:刘德明
副组长:刘兆祥 尹纪秀
成 员:刘宝磊 马 玉 庞金杰 田洪顺 肖建光 保安
保健医生年级组长参加活动班级的班主任、教师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期间的日常事务,上传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和工作要求。
四、应急小组
实验中学东校区成立活动应急工作小组和应急救援队。
组长:刘宝磊(电话:13407631518)
副组长:马玉 肖建光
成员:庞金杰 王振华 田洪顺
各班班主任保安保健医生
组长全面负责全校师生的安全工作。副组长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和具体安全工作,活动前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明确分工和各自职责,落实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各成员一起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五、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年级年组长为本年级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和配班教师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行政条线、保育条线人员各就各位,不得擅自脱离岗位,随时负责安全、疏导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进行疏散,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3、脱离事故现场后,各班主任、教师迅速组织好本班学生的秩序,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4、负责活动前预警、活动后上报、事故动态分析、组织安排人员救援,活动中事故的救援与处理等工作。
六、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及时报告和报警。
(1)一旦发生事件,现场负责人立即向活动领导小组报告,实验中学东校区领导应立即赶赴事件现场,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教体局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中要具体汇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件原因及处理情况。对于发生事件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事件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2、实验中学东校区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患病或受伤人员,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人员紧急送至附近医院,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患病或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及时联系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家属(学生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3、实验中学东校区和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疏散人群,班主任负责有序疏散本班学生,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有条件的要及时运送活动人员回实验中学东校区或去安全的地方。
4、实验中学东校区和活动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件信息,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活动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应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在最短的时间内相互联系并及时作情况汇总。
5、校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体局、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6、统计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7、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七、相关事项
1、坚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制度。
2、该预案如无特殊变化,将作为长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工作依据。
4.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自然灾害
(雷击、洪灾、地震、雪灾等)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的预防
1、实验中学东校区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实验中学东校区台风、暴雨、酷暑、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实验中学东校区正常教学的工作。
2、实验中学东校区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校长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校长定时和不定时排查实验中学东校区的活动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宣传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校长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训练、指导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应急措施
1、自然灾害来临的整个时段,实验中学东校区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不断地在实验中学东校区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3、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4、在危险区域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监控。
5、在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6、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实验中学东校区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8、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实验中学东校区灾后重建工作。
9、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及时上报信息,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10、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实验中学东校区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5.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防洪抗汛抢险专项应急预案
汛期雨水多而集中,容易形成洪涝灾害。为了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抗御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实验中学东校区师生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一、防洪抗汛预案编制原则
贯彻校长负责制;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汛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结合,把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调动实验中学东校区、家庭、社会力量,积极投身抗洪救灾,夺取今年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
二、防洪抗汛指挥组织网络预案
根据国家防汛条例规定,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各级各类人员首问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要求各级各类人员以大局为重,团结一致,紧密协作,共同做好全校的防汛工作,完善防汛组织机构。
成立防洪抗汛领导小组
组长:刘德明
副组长:刘兆祥 尹纪秀
成员: 刘宝磊 杨明英 庞金杰 王振华 马 玉 肖建光
田洪顺 孙明兰黄传会 各班主任 全体党员
三、预防措施
1、实验中学东校区应加强师生防洪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洪抗汛的能力。
2、应密切注重气象和灾难预告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
3、防洪抗汛巡逻是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理,避免严重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为确保巡逻的质量,防洪抗汛巡逻要实行拉网式巡查。防汛抢险期间,保持每天24小时单位内有人值班,通讯工具畅通。
4、加强暴风的监测和预报工作。保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了解暴风的发展路径、强度、影响范围等情况,以及是否可能对实验中学东校区产生影响和影响程度,按照气象部门提供的预报,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向各班级、家属传递信息,发布警报,做到以防为主,有备无患。
5、接上级通知,遇到恶劣天气,如果形成灾害的可能性比较大时,提前通知停课、停工。
四、处置措施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出紧急警报,受影响的实验中学东校区立即停课,并组织师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
2、有关人员对实验中学东校区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封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灾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转移和安置。
5、加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保护和值班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对有毒有害物品、供电和重要功能场室设备的防护,保证防汛抢险的顺利进行。
6、加强对师生进行防汛抢险的宣传教育,向师生提出严禁涉水过河,密切注意洪水、塌方和泥石流等灾害,并切实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7、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全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8、强化信息报送,做好防洪抗汛调度指令的上传下达。遇突发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坚决防止漏报、迟报、瞒报、误报。同时,迅速了解和掌握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报。
五、做好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准备
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做到险情抢早、抢小,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要统筹全局救援力量,针对重点区或和部位提前预置救援力量,确保快速出动,高效救援,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和实验中学东校区财产安全。
防汛抢险队伍是组织有效抢险,减轻灾害损失的根本保证。实验中学东校区组建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同时,请求上级部门、社会群众支援。防汛抢险应急队伍主要负责突发性重大险情和流域性险情的抢险,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在接到命令后,一般情况10分钟内到达现场。
六、分工预案
(一)人员的疏散组织与指挥
1、总指挥:刘德明(查看水情,组织全校教职工,按各自的职责进行疏导学生)
2、广播组: 肖建光 陈晓萌 (拨打报警电话,向上级及时通报险情)
3、内部疏导引导组:刘宝磊 马玉(根据汛情优先选择最佳的疏散的路线通知各层具体负责人组织人员安全疏散)
各楼层具体负责:
南楼一楼:李梅 南楼二楼:武玉美 南楼三楼:马全香
北楼一楼:汤敏 北楼二楼:王小可 北楼三楼:武善慧
北楼四楼:石念超
4、外部疏散引导组:刘宝磊 马玉帮助各班班主任把学生带到安全部位,让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上报校长。
5、警戒救护组:杨俊梅、李成春负责联络工作并组织受伤人员救治工作。
报警程序:
实验中学东校区值班室→校长→实验中学东校区抗洪领导小组→报告上级部门
抢险救援组:刘兆祥、刘宝磊、庞金杰、马玉、肖建光、田洪顺等组成抢险救援组,遇到险情快速出动,高效救援,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和实验中学东校区财产安全。
6、物资储备组:庞金杰负责做好物资准备。
(二)正确选择疏散路线
各班负责人:
班长迅速组织学生清点人数,做好分工按照疏散路线从出口快速撤离。(班长负责前面两排的学生在前迅速撤离,另外两名教师负责中间和后面两排的学生在后迅速撤离)
七、疏散时注意事项:
1、根据现场的实情,优先选择最佳疏散线路。
2、全校教职工迅速到位,通过广播对被困人员的情绪做好组织和引导疏散工作,维护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要清点人数,对救出的人员进行清点,看是否全部救出。
4、水灾严重的情况下要组织学生按原有疏散路线向楼层高的地方转移,集中等候救援。
5、实验中学东校区属人员集中的场所,学生年龄小自理能力差,这就对我们的教职工加强思想道德观念,认真负责,平时要对单位的情况熟悉,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能力。在需要时要有于献身的精神。
6、沂水实验中学东校区
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校拥挤踩踏事故,全面提高我校处置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能力,确保校校拥挤踩踏事故发生时实施有效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根据《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刘德明
副组长:刘兆祥 尹纪秀
成员: 刘宝磊 杨明英 庞金杰 王振华 马 玉 肖建光
田洪顺 孙明兰黄传会 各班主任
职责: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健全制度,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预防措施
1、加强日常管理
规划各班学生上、下楼的路线,随时注意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集合按实验中学东校区指定路线行走,确保学生的安全,所有值周教师分楼层定点定时定位置进行安全疏导,负责维持秩序,管理学生。
2、宣传教育
①班级定期开展防止拥挤事件发生的安全专题教育,对学生进行自救自护方法的教育和训练,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救能力。
②向学生强调上下楼梯的速度要适中,前后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且须靠右行。
③学生在楼道、楼梯实行右行,禁止追逐、打闹。在过道及楼梯明显位置张贴“靠右行走”、“请勿拥挤”等提醒标志,保持楼梯及过道通畅无杂物堆积,雨雪天时教育提醒学生过道及楼梯要慢行,并设置防滑设施和防滑标志。
(3)检查整改
①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楼道、楼梯设备设施的专项检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②要及时安装教学、生活设施楼道、楼层的照明,保证楼道、楼梯的照明和通畅。 定期对实验中学东校区建筑物、电器线路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限时解决;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要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备,同时实验中学东校区领导与值班教师要立即到现场疏导。
③要对不符合标准和不牢固的楼道栏杆、楼道扶手进行加高、加固。
④对实验中学东校区无能力排除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教育局。
(4)培训演练
经常要开展校校拥挤踩踏事件应急处置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应对和处置校校拥挤踩踏事件的能力;同时实验中学东校区还要不定期地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专项演练。
三、应急处理程序
1、信息报告
可能出现的事故有扭伤、骨折、挤伤、踩伤、坠楼、楼层倒塌或楼道拥挤造成伤害事故等。
①目击者第一时间内报告校长室或事故负责人。一旦发生踩踏,所在老师要马上报告实验中学东校区领导,实验中学东校区领导接报后,立即组织教师对后面拥挤的学生进行疏散。
②一般事故。实验中学东校区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实验中学东校区应当在半小时内口头向局应急办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一小时内书面报局应急办。
③重、特大事故。事故死亡1人及以上、伤多人,实验中学东校区应当在半小时内口头向教育局安全科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一小时内书面报教育局安全科。
④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2、事故处置程序
①启动处置预案。发生校校拥挤踩踏事故后,实验中学东校区应急工作小组启动本预案;按照实验中学东校区应急预案的指令开展工作。学生在经过楼梯因拥挤而发生踩踏事件时,所在教师要及时切断后面学生的通行、抢扶被压倒的学生。
②应急处置现场指挥
A.进入岗位。现场指挥部的人员进入现场指挥部后,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B.情况汇总。参与现场处置校校拥挤踩踏事故的负责人、现场处置教师迅速向实验中学东校区现场指挥部反馈现场处置情况,并由指挥联络组负责汇总。对受伤学生进行逐个了解情况,一般伤情,实验中学东校区应立即把所受伤的学生送到当地医院检查治疗,有严重受伤者,实验中学东校区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重伤学生送到指定医院救治。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
C.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D.分析判断。实验中学东校区负责人要向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详细报告事件的危害程度以及自己的分析意见。
E.指挥决策。在分析判断的基础上,现场指挥部迅速研究现场处置措施,果断作出指挥决策。实验中学东校区负责人按照决策、职责分工,认真准确地做好下达指令、报告请示等工作。
③组织疏散、救护
A.迅速发出报警铃声,直至全体师生安全撤离。
B.立即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有关部门立即组织救护。
C.立即口头报告教育局、各保险公司。
D.依就近原则疏散,疏散路线按平时班级早操进场秩序线路下楼。
E.现场疏散、救护分工
总指挥:刘德明
南楼:
一楼通道西楼梯口:李梅(大厅南门口)
二楼通道西楼梯口:武玉美(二楼楼梯中)
三楼通道西楼梯口:马全香(三楼楼梯中)
北楼:
一楼通道楼梯口:汤 敏(大厅北门口)
二楼通道楼梯口:王小可(二楼楼梯中)
三楼通道楼梯口: 武善慧(三楼楼梯中)
各班教室:各班班主任及教师
安全救护组:
组长:刘兆祥
组员:刘宝磊 杨明英 庞金杰 王振华 马 玉 肖建光
田洪顺 孙明兰黄传会安保人员各班班主任
注:疏散时视当时情况进行必要的调度,班主任教师负责好对本班学生进行疏导、保护、管理。
④关闭场所。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全部撤离后,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并保护好现场。
⑤配合调查取证。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目击的师生进行询问,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初步掌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善后处置措施
①评估分析。实验中学东校区拥挤踩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总指挥部立即组成有关人员对实验中学东校区拥挤踩踏事故造成的危害,以及对社会政治稳定可能构成的威胁进行评估分析,并下达指令全力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②收集动态。实验中学东校区成立善后领导小组,努力做好当事学生及家长的情绪稳定工作,预防事态延伸扩展。一旦发生受伤害学生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成员,在事故处理中无理取闹的事件。扰乱实验中学东校区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实验中学东校区、教师合法权益的,实验中学东校区将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要求赔偿。
③抚慰师生。实验中学东校区要做好其它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解除他们的恐怖心理,保证实验中学东校区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并迅速派出有关人员安抚伤员,帮助受伤、死亡者家属做好善后工作;同时,积极协助家属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对师生及家长提出的正当要求尽快予以满足。
④其他工作。实验中学东校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调解工作;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汇总情况上报教育局。
三、实验中学东校区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被盗案件现场处置预案
一、预防措施
加强教职工防盗教育,提高防范意识。教育教职工注意关闭
门窗,加强重要器物的保管。加强值班巡逻,安装电子防盗设备。
二、处置措施
1.接报后,实验中学东校区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局有关领导报告。
2.接报后,实验中学东校区后勤管理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安排人员保护现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5.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2、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溺水事件现场处置预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实验中学东校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德明
副组长:刘兆祥 尹纪秀
成员: 刘宝磊 杨明英 庞金杰 王振华 马 玉 肖建光
田洪顺 孙明兰黄传会 各班主任 门卫保卫人员
职责分工:
1.刘德明(13869956719):防溺水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实验中学东校区防溺水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落实防溺水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完善防溺水安全工作条件,指导防溺水安全工作开展,保障教育工作良好的防溺水安全局面。
2.刘兆祥:(13969926298)防溺水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实验中学东校区防溺水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组织制定实验中学东校区各部门防溺水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职责。协助校长建立、健全实验中学东校区防溺水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工作部署和防溺水安全检查和督查。定期和不定期召开防溺水安全工作会议,督促落实防溺水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确保防溺水安全。
3..刘宝磊(13407631518 ):防溺水安全工作负责人,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负直接责任,具体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4.班主任(成员):对本班学生防溺水安全负责,经常性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每月至少有一次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建立本班学生防溺水安全网络,有全体学生的家庭住址和通讯电话。若本班学生出现走失等防溺水安全问题,应及时(最迟不得超过半天)向实验中学东校区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5.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宝磊(13407631518 )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马玉13686395532任防溺水安全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的处理,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督促各班落实好各自承担的防溺水安全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全校防溺水安全动态、资料收集及防溺水安全宣传工作。后勤校长庞金杰(13854907715)做好防洪救灾、防溺水工作的物资保障机制。同时规定所有班级老师均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间接责任人。对相应班级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连带责任。
二、预防措施
1.实验中学东校区要每学期对教师进行一次防溺水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教师安全防范意识,并且对突发性的洪水有防范和自救能力。
2.班主任和本班教师要利用1530、专题活动、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滑冰安全教育。
3.每年寒暑假,实验中学东校区都要发放“告家长书”,对学生安全提出具体要求。
4.教育学生不要在放学、上学时段私自结伴,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去游泳、滑冰。讲清危害和我校学生私自外出游泳发生溺水事件的教训,防患于未然。
5.各班主任、本班教师每天要清点学生人数,对未到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预防学生私自外出发生意外溺水事件。
6.各班班主任组织家长签订责任书,要让家长明确自己的职责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实验中学东校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如果学生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件,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实验中学东校区。
2.实验中学东校区组织成员当接到学生溺水的报告后,立即赶往事件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中心校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校长报告,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后的处理工作。
3.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防校舍倒塌现场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校舍事故。在隐患和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序有效处理好校内重、特大安全事故,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实验中学东校区校舍倒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德明
副组长:庞金杰 田洪顺
成员:全校教职工
职责:
(1)全面负责本校校舍倒塌应急工作,进行救助、疏散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应急意识和抵御校舍倒塌灾害的能力。
(2)对本校校舍倒塌防灾应急预案组织演练。
(3)一旦发生校舍倒塌,全面负责本单位校舍倒塌应急工作,指挥各专业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救灾,并立即向县教体局汇报,同时拨打110、120电话。
各应急专业工作组:
1.应急疏散组
组长:庞金杰
成员:田洪顺 各班主任
职责:校舍倒塌发生后,指挥学生有序疏散。以方便疏散为原则,将各楼层、各教学区划为几个区域,划定疏散路线、顺序,设置标志。
3.宣传组组长:杨明英
成员:孙明兰 各班教师
职责:由教导处牵头,平时在防倒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在师生中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及时、有效、适度的宣传,鼓励广大师生积极进行倒塌后清理工作。
3.后勤保障组工作
组长:庞金杰
成员:田洪顺
职责:
(1)保障应急指挥方面所需的交通、通讯工具,设置明显疏散路线标志和照明设施等。
(2)后勤部门要准备足够的防寒、防雨物品,食物及生活必需品等。
(3)对实验中学东校区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4)负责组织对被困人员进行救助,并转送至安全地带。
4.综合协调及医疗救护组
组长:刘宝磊
成员:马玉 肖建光 安保人员
职责:
(1)做好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及抢险人员调配。
(2)医护人员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并做好临时抢救所需的药品、器材、场地、人员的准备工作,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3)负责事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
(4)校舍倒塌发生后,负责重要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二、防范措施
1.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加强应急逃生演练,提高师生逃生能力,降低伤亡率。
三、处置措施
1.发现校舍倒塌,第一知情人立即报告实验中学东校区校长,预案组织机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疏散围观学生,各班主任立即集合各班学生点名清人,发现有缺席学生要逐一将缺席学生的去向了解核实清楚。
3.实验中学东校区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4.有伤亡人员,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受伤人员送到区医院进行救治、并随即通知受伤人员的父母。
5.实验中学东校区后勤人员要保证抢救伤者的费用到位、死者善后处理的费用到位。
6.保护好现场,为堪测现场、确定事件原因提供依据。
7.安抚学生情绪,解除学生的恐怖心理,维护好实验中学东校区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8.做好伤亡学生父母及亲友的接待工作和解释工作。
4.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预防食物中毒现场处置预案
为加强实验中学东校区食品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实验中学东校区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验中学东校区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物中毒预防应急小组
实验中学东校区成立应急小组,由实验中学东校区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务处、工会和值日老师、食堂管理员等组成。
组 长:刘德明
副组长:刘兆祥
成 员:刘宝磊 杨明英 庞金杰 马玉
二、防范措施
1、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实验中学东校区的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的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结合实验中学东校区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主题墙、宣传栏、专题会议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3、前期工作
(1)食品原料进货关。实验中学东校区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严把食堂仓库关。实验中学东校区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的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把餐具消毒关。实验中学东校区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对每餐的饭菜要做好留样,取每餐的饭菜250克密封好在冷藏箱内保存48小时。
①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再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污染。食堂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堂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及时调整。
②控制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三、处置措施
实验中学东校区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实验中学东校区食堂或小卖部供应的食品。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程序:发现师生有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时,应迅速报告实验中学东校区,同时拨打“120”电话或直接送医院进行处理。实验中学东校区要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内容:
①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实验中学东校区的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③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④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⑤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1)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
(2)做好排摸调查工作,收集信息。
(3)及时通知家长。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4)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师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4.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7.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8.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四、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贮存食品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中毒食品或可能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5.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传染病防控现场处置预案
实验中学东校区是传染病易感人群集中的场所,也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提高实验中学东校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验中学东校区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治措施
1.校长作为实验中学东校区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实验中学东校区卫生工作,把实验中学东校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实验中学东校区工作计划之中
2.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相关制度,落实岗位责任,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实验中学东校区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对教室、专用教室等场所保持室内通风换气,按规定定期消毒。
6.加强学生体质锻炼,增强抵抗力。
(二)处置程序
1.在校学生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和疾控中心。
2.实验中学东校区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实验中学东校区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
4.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人员登记。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安定人心,维护实验中学东校区稳定。
6.请示政府和教育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7.配合疾控中心进行疫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三)要求
1.师生树立科学防控观,不得散布不利言论。
2.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3.师生在校外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6.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
突发疑似新冠疫情防控现场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型状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基本原则。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群防群控”的原则。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实验中学东校区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实验中学东校区领导机构及职责。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为实验中学东校区的领
导机构,所有成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根据分工落实“一
岗双责”防控各项任务。
2.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研究制定实验中学东校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方案。
(2)根据校内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决定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同时报市局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3)负责校内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研究解决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等。
3.各部门职责:
(1)各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统筹协调本部门新冠肺炎防控的各项工作。
(2)根据应急建设需要,实验中学东校区设立应急防控组、转运隔离组、通风消毒组、后勤保障组、信息舆情组、安全保卫组六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好各项新冠肺炎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
①应急防控组:实施办公室、部门、班级负责人负责制,每日负责对员工进行晨检、午检、晚检,并做好记录,按时上报日常工作信息,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责任人员:办公室、部门、班级负责人)
②转运隔离组:办公室负责教师、班主任负责学生、校长负责后勤用工人员、保卫科配合,协助沂水县疾控中心做好人员核酸检测、临时留置观察和跟踪监控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班主任、校长、保卫处)
③通风消毒组:实施单人负责制,对每位老师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区域和场所的通风消毒,及发现疫情后病源区、临时留置观察区的终末消毒,组织开展卫生清理及大环境治理工作,包括教室、办公室、卫生间、门厅、楼道、垃圾箱等部位。(责任人员:班级、卫生区域负责人)
④后勤保障组:专人负责实验中学东校区防控物资的储备及配发,消杀药具的供应和药液配制,临时留置观察场所及设施的设置与配备等。(责任人员:实验中学东校区校长、防控物资管理人)
⑤信息舆情组:负责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络;负责收集信息,起草事件报告;负责向上级报告和续报情况;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负责发布信息通稿;负责部门、单位来人接待工作,做好疫情信息的发布与舆情的控制工作。(责任人员:办公室)
⑥安全保卫组:做好校校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无缝隙值班制度,加强校校安全管控,维护校校秩序;把好校门关口,严格规范人员出入管理;维护好门口及周边秩序;协助救助等其他工作。(责任人员:保卫处)
疫情发生时,相关部门应根据上级及实验中学东校区的部署,启动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组织落实各项疫情应急防控措施。
(三)应急准备
1.强化责任意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做好防大疫、防长疫、防猛疫的思想准备,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得有任何侥幸、麻痹、松懈的思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实验中学东校区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各项防控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落实各项措施。
(1)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疫情监测信息沟通网络,明确人员、责任和具体工作标准,“实验中学东校区、部门”二级均要设立24小时值班及疫情监测联系电话,明确专人负责每天按要求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2)严格落实“三检”制度。各部门要做好每天的晨、午(晚)检,进行体温监测,及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对实验中学东校区教职员工,每天要进行晨、午、晚三次体温检测及身体状况检查,并做好信息登记。在做好实验中学东校区常规检查的同时,要通知实验中学东校区师生,每天上午、下午上学前要进行身体状况检测,若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就医或居家治疗,居家满14天且症状消除、体温正常满3天后方可回校。
(3)严格缺勤师生联系制度。各部门要对缺勤师生员工每天进行电话或网络联系,随时掌握缺勤人员的行动和身体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若缺勤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应迅速上报实验中学东校区校长和疫情报告员,由实验中学东校区疫情报告员分别通知分管领导及市局防控办公室。
(4)严格执行通风、消毒制度。①加强校内公共室内场所(含教室、办公室、会议室等)的通风换气。教室每天上午和下午大课间各通风1次,每次至少30分钟,晚上教室无人后可保持开窗通风。②要按照实验中学东校区消毒技术指南,以部门为单位,安排专人对教室、办公室、卫生间、门厅、楼道、垃圾箱等重点场所和部位,每天集中消毒1次。其中,门把手、桌椅、水龙头、饮水机把手、室外活动设施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是消毒的重点区域,每天清洁消毒2次。③师生使用后的口罩,以要集中放置到一个指定垃圾箱,进行集中消毒处理。
(5)加强卫生习惯教育。①实验中学东校区洗手间水龙头全面开
放,并配齐配足洗手液,满足手卫生要求。每个教室配备足
量的免洗手消毒剂。②要求师生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
楼梯扶手等公共物品和部位。接触物品、咳嗽之后、饭前便
后,用洗手液按照“七步洗手法”用流动水洗手,或者用免
洗手消毒剂。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
(6)做好应急演练。疫情防控小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针对突发传染病疫情流行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实施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急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7)严格实验中学东校区封闭管理制度。上班后锁好校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实验中学东校区。确需进入的必须进行体温检测,按规定程序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3.做好物资和设施储备。
校长根据实验中学东校区实际情况,配备足量的传染病防控物资,如体温测量设备、口罩、手套、紫外线消毒灯、挤压式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84消毒液和喷雾器等。后勤要依据实验中学东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科学计划物资采购并严格规范储备管理,做到既不浪费资源,又能满足应急之需。
实验中学东校区部门领导负责,设立足量的临时留观室4个,使用时要做到一人一室,临时留观室要确保通风良好且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室内要配备水银体温计、口罩、消毒液等基本医用物品。
4.加强人员管理。
(1)各部门严禁组织师生员工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非经市局允许不得安排教师外出参加大型教学教研活动。
(2)教室要按区域分区管理,专人负责,避免区域间相互传染。通风不畅的教室不得使用。
5.落实监督检查。
(1)依据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措施落实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导,加强常规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2)实验中学东校区保卫科每日组成巡回督查组,实行每日抽查督导、通报。
(3)实验中学东校区各部门主管领导要依据各自分工,熟悉分管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师生员工身体状况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分管区域重点部位和场所的通风消毒情况,对标查验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四)应急处置
1.各部门一旦发现有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者,应立即安排其到临时留观室,第一时间报告实验中学东校区领导、实验中学东校区疫情报告员,同时通知有症状者家人。实验中学东校区疫情报告员立即联系定点医院进行专车接送就诊,要立即限制与可疑症状者同办公室(教室)人员的活动范围,同办公室(教室)人员不得随意出入,避免扩大传染范围。
2.医护人员人员到来前,留置观察组负责对可疑症状者建立信息台账,记录可疑症状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信息、出现的症状、当日活动范围、实验中学东校区所采取的措施等相关信息。加强对有可疑症状者周围人员,以及所在班级学生或办公室人员的管理(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室内通风消毒、维持秩序等),并做好密切观察。同时,迅速安排其他师生员工回到各自办公室或教室,不得随意走动。实验中学东校区实行封闭,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出实验中学东校区。需要进入实验中学东校区的工作人员须经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有效防护条件下进入,在校门口要进行出入登记。
3.医护人员到来后,实验中学东校区根据工作需要通知相关人员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4.医生对可疑症状者进行初步筛检,并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同时,定点医院派专车接至医院就诊,实验中学东校区安排专人陪同前往,同时嘱其家人要与医护人员对接,并按要求每天三次向实验中学东校区报相关情况。
5.可疑症状者被定点医院接走后,通风消毒组要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临时留观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室内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6.若可疑症状者经定点医院诊治为疑似病例,在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实验中学东校区全力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后续疫情防控专业处置工作。
7.若可疑症状者经定点医院诊治为非疑似病例但需住院治疗,要通知其家人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安排,住院治疗期间每天三次向实验中学东校区报就诊情况,实验中学东校区要做好详细记录。
8.若可疑症状者无需住院治疗,则由其家人将可疑症状者带回家居家治疗,居家满14天且体温正常、症状消除满3天后方可回校。居家期间,实验中学东校区要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情况追踪,通知家人每天三次按实验中学东校区要求上报相关信息。
(五)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
疫情防控期间,实验中学东校区广播要滚动播放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合理作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家校沟通,教育广大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自觉远离网络谣言,培养“网络道德”,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营造打赢抗击疫情阻击战和谐清朗的舆论氛围,保持社会稳定。
(六)责任追究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组织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防控工作运行不得力的。
2.未建立疫情报告、通风、消毒、饮食卫生等防控制度,或虽建立制度但因落实不力出现疫情的。
3.发生疫情后,出现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的。
4.发生疫情后,不服从统一指挥的。
5.违反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传播、发布谣言引起不良舆情,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其他与疫情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七)附则
本预案由实验中学东校区校长办公会集中审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实际操作中,将根据疫情变化、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上级(或专业机构)的新要求进行修订、补充。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
预防暴力事件现场处置预案
为了确保本实验中学东校区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维护师生的
人身安全,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本着“积极防范、有效控制、快速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实验中学东校区暴力伤害等突发事件对师生的生命威胁和危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防范实验中学东校区暴力伤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实验中学东校区管理范畴,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应急机制,保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储备,确保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及时妥善应对。
2.依法规范,科学应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实验中学东校区防范实验中学东校区暴力伤害事件应急机制,做到预案依法制定,管理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力量和智慧,形成全员参与,共同防范的安全管理新格局。应对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暴力事件,做到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处置适当,上报及时。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实验中学东校区发生的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实验中学东校区外来暴力侵害事件、实验中学东校区绑架事件以及其他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突发暴力事件。
三、应急处置组织及工作职责
成立实验中学东校区应急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暴力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具体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下开展工作,并分别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各部门领导、保卫处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暴力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有关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突发实验中学东校区暴力事件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
(二)工作小组职责及任务分工
1.报警组
组长:马玉
成员:韩江涛
工作职责:负责报警和通信联络,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案情。
2.防暴组
组长:肖建光
组员:杨洪健 田洪顺
工作职责:负责与罪犯周旋,搏斗,阻止犯罪,并设法抓获犯罪分子。
3.救护组
组长:庞金杰
组员:许兴林 刘艳
工作职责:救护伤员,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避免和减少师生的人身损失。
4.疏导组
组长:刘宝磊
组员:孙明兰 年级组长 各班班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顺畅通道,疏散师生,维护秩序,安置、安抚师生。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庞金杰
组员:田洪顺
工作职责:负责及时调度、采购、运输,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在的物资保障。负责安排好受害师生事件处理期间的生活。
6.事件调查及善后工作组
组长:刘兆祥
组员:庞金杰 田洪顺
工作职责:负责进行事件调查,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明确相关责任,为及时有效处理事件提供准确依据;做好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情况,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四、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一般性事件:首遇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中学东校区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的指挥下尽快就地解决矛盾纠纷,不能尽快就地解决的,应报“110”或派出所值班电话,并做好防护准备工作,防止矛盾激发,危及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持刀行凶突发事件:歹徒持刀进入实验中学东校区时,首遇人员应迅速判明歹徒行凶的意图和对象,启动一级处置。同时进行先期处置,立即组织教职员工,将在公共活动区的学生迅速集中到教室,紧闭门窗,用课桌、木柜顶住门窗,防止歹徒破门窗而入。若歹课件下载徒强行进入教室,教职员工应用木椅等工具对其进行打击,确保学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实验中学东校区门卫、保安、应急分队及教职员工用专用防卫器械、椅子、木柄扫帚等物作为防护和打击工具,对歹徒进行威慑,尽量拖延时间,等待公安人员到来。
3.绑架学生突发事件:首遇人员一旦发现学生被绑架时,应先判明歹徒绑架学生的时间、地点、人数、性别、年龄,逃跑方向和运输工具,立即拨打“110” 报警或派出所值班电话,迅速向实验中学东校区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进行先期处置,迅速组织在场的教职员工对歹徒进行围追堵截。若歹徒被追到公共场所和公路时,应向在场的群众大声喊叫,说明情况,向群众求助。指挥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 110” 报警,并组织教职员工做好校内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同时组织部分教职员工增援先期处置的人员,对绑架学生的歹徒进行围追堵截,沉着、冷静地对歹徒进行劝导,防止歹徒情绪恶化危及被绑架学生的人身生命安全。并机智、勇敢地与歹徒进行周旋,等待公安民警到来。
4.治安特大突发事件:突发事件为爆炸性质,首遇人员要启动一级处置。同时进行先期处置,组织教职员工冷静、机智对歹徒进行有效劝说,尽量延长爆炸时间,并及时寻找可用水源作为防护工具。同时,组织部分教职员工将学生迅速疏散出教室,撤至安全地带。指挥人员接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个别人员冷静、机智、勇敢地对歹徒进行劝导,尽量延迟爆炸时间,等待公安民警的到来。劝说无效时,学生又未撤离危险地区,应将预备的自来水连续不断地泼向歹徒的炸药包和火种(如打火机、火柴、点燃的香烟),浇湿炸药和火种,使其失去点燃机会,并与歹徒进行周旋,等待公安民警到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1.一级处置:实验中学东校区发生持刀歹徒闯入实验中学东校区,实行一级处置,在场师生立即报告报警组,门卫保安人员要立即使用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严防事态扩大;各班老师要迅速组织学生进入教室,关紧门窗。同时,实验中学东校区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2.二级处置:校内发生有绑架者,实行二级处置。门卫及值日老师应迅速把门锁上,并立即向校领导汇报,拨打报警电话或派出所值班电话。若是在校外发现有绑架者,还要想办法拖住绑架者,延长时间。
3.三级处置:实验中学东校区发现可疑人员闯入实验中学东校区,实行三级处置。首遇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协助门卫保安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通知各班老师组织学生进入教室,关紧门窗,情节严重报“110”或辖区派出所值班电话。
六、实验中学东校区发生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暴力事件后,实验中学东校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根据事件的性质,向当地政府、公安、交通、卫生等有关部门进行报告,请求现场救援。
七、实验中学东校区一旦遭到歹徒袭击或面临其它灾害时,全体教职工应根据实际情况,按制订的应急预案各司其职,机智、勇敢、沉着、灵活地处置实验中学东校区暴力等突发事件。
八、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及时将情况报告中心校、教育局办公室及有关科室,不得迟报瞒报。
8.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
学生伤害事件处理现场处置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保障学
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件处理办法》的精神,
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的原因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外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实验中学东校区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实验中学东校区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实验中学东校区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实验中学东校区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实
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
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3.加强对实验中学东校区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1.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实验中学东校区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小组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快速开展抢救工作,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2)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
(3)实验中学东校区应及时了解情况,保护现场及做好收集证据材料。
(4)协助相关部门作好调查处理。
(5)控制事态,维持实验中学东校区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向相关部门报告。
(7)调查取证,分清责任,得出结论。
2.事件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件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
操作的方法。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件的善后处理不解决户口、开学和工作等方面;
一个事件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
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事件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件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提供下列材料:
① 《协议书》复印件。
② 病历卡复印件。
③ 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④ 凭上述材料到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
⑤ 平保理赔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
9.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
学生在校急性伤病及体育活动受伤现场处置预案
为了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预防和
减少伤害事件隐患,提升实验中学东校区应对伤害事件的处理能力,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件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建立应对迅速、处理及时的防范体系,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预防管理
1.实验中学东校区应建立体育活动(体育课)的管理、规章制度。
2.实验中学东校区内的体育器材、场地设施应有专人保管和维护,保证安全使用。
3.对身体有问题的学生要劝其退出活动。
4.体育活动应带领做好准备活动、整理放松活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参加体育活动。
5.体育活动过程、体育教学过程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
6.实验中学东校区体育活动应保证每班配备一名教师指导和管理。
7.实验中学东校区应当科学、合理安排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场地,避免同一场地挤满学生。
(二)处理程序
实验中学东校区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件甚至伤及生命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实验中学东校区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情况严重者,应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2.及时收集有关事件信息,保存好有关证据、资料,并作好相应的记录。情况严重的应保护好现场。
3.实验中学东校区应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教
育行政部门报告。严重伤害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
4.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组织探望、回访。
5.做好宣传教育,控制事态扩展,维持实验中学东校区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10.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触电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电气绝缘、安全距离、设备及其导体载流量、明显和准备的标志等是保证用电安全的基本要素。只要这些要素都符合规范的要求,正常工作下的用电安全就可能得到保证。为使我校规范正常用电,减少和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成立触电事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刘德明
副组长:刘兆祥
成员:全体教职工
二、发生触电的主要原因
1、人体触及漏电的焊机外壳或绝缘破损的电缆:
2、零线与火线错接,或低压接入高压;
3、制度、措施、检查不到位。
4、线路安装不规范。
5、线路老化。
三、防止触电措施
电流通过人体称为触电,触电情况有三种:单相触电,两相触电和跨步电压触电。电对人体的伤害有电击和电伤两种情况。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造成人体内部器官的伤害,使人出现痉挛、窒息、心颤、心跳骤停,甚至造成死亡;电伤则是指电对人体外部造成局部伤害,如电烧伤、电烙印和皮肤金属化等。
防止触电一般采取以下措施:
(1)人体不要接触带电裸线、接地线和带电(漏电)设备。
(2)要熟悉供电设备结构及供电系统接线,不违章触及有电设备操作。
(3)绝缘工具严禁超期使用。
(4)要确认停电线路带电挂地线。
(5)对有疑问或显示不正常的验电器严禁使用。
四、触电急救办法
触电会造成人体伤害或死亡,发现人员触电应迅速采取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措施。
(1)切断电源;
(2)采用短路法,使电源开关跳闸;
(3)救护人员穿着绝缘鞋,戴上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棒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在切断电源的同时要防止触电者再次摔倒:
(5)未断电前不可赤手直接与触电者的身体接触。
五、触电医疗救护方法
(1)触电者未失云知觉时,应安放在空气流通,温暖处安静休息,同时请医生。
(2)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及脉博均未停止时,应安放在平坦通风处所,解开衣裤,使其呼吸不受阻碍,同时用毛巾摩擦全身,使之发热,并迅速请医生。
(3)触电者失去知觉呼吸困难,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请医生来急救,切不可向触电者注射强心剂或泼冷水。
(4)触电者呼吸及心脏跳动均已停止时,可能是假死,救护人员要坚持先救后搬的原则,应即刻进行人工呼吸或对心脏进行挤压救护直到经医生诊断确已死亡为止。
(5)人工呼吸用口对口吹气效果较好。急救时,触电者的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阻塞气流,便于吹气急救。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周边安全综合
治理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工作,为建立和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安全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进一步提高学校应对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学校安全的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校安全及周边治理应急处理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学校成立了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事故灾难类 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校长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 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 态。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 制,早解决。要把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 失控和混乱。
3、临危不乱,安全有序 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 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二、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1、 应急工作组组长:
刘德明(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刘兆祥(主要负责)
成员:校领导班子、全体中层干部、全体班主任。
2、 主要职责
(1)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
(2)按照市、县、学区有关要求,制定各种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校级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3)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4)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5)重大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 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
(6)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 校园稳定。
三、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
学校发生各种突发事故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火灾事故
1、报警、报告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指派专人向119、 110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火灾应 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2、应对措施
(1)现场教师或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目击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 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 警。 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 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 听到火警但未在师生聚集地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宽敞地点进行疏散保 护。 在火灾现场的负责人要统一指挥,果断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 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2)校领导主要工作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部分人员(学校教职工)用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另一部分人抢搬较重要的物资和档案、材料等。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决定放弃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 指派专人切断电源、气源,关闭供油设备。如果火灾发生在夜间,应坚持到人员全部撤离以后再切断电源为宜。 指派专人负责现场抢救,如发现有人受伤,马上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 中心救援。
3、善后工作保护现场,配合消防、行政部门开展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追查责任。 对受伤人员进行抚慰。 尽快组织力量修缮过火房间,重新配置教学设备。 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状态。
交通事故
1、报警、报告 现场人员立即报警(122、110、119),并向急救中心求救(120),以防延误救助时间。 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2、应对措施事故现场的领导或教师要维持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有效控制肇事人,如发现肇事车辆已逃逸,可向事发现场的人 员了解车辆号码、颜色、车型等信息,以便于交管部门调查。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防 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 如有伤员,应组织人员(校医、卫生教师)对重伤员进行抢救,嘱咐其他受伤人 员在原地不动,等待专业人员救援,并以最快速度将全体事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检 查,确保不发生漏诊。 学校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公安、急救部门进 行救护。
3、善后工作通知家长到校(或医院),准备好接待室,接待家长。 组织教职工做好其他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 处理工作,做好伤亡学生家长抚慰、保险理赔等工作。
校园周边安全事故
1、报警、报告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后,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联系当地 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等获取安全保卫援助。
2、应对措施
加强门卫制度,防止一切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师生安全。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善后工作
再次全面检查校园周边环境,细致排查有可能影响到师生安全的各种因素,及时向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报告,提请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反恐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暴力灾害及恐怖袭击事件,提高我校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确保我校人员和财产安全,按照忻州市教育局安全科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反恐工作的总体部署,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到做好暴力、恐怖袭击等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化学校安全监管,加强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反恐应急反应能力,维护教育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安全保卫和反恐工作。
2、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或组织其它活动过程中,遇到暴力、恐怖袭击等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主要包括:(1)对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等要害部位实施爆炸、纵火、破坏电网的;(2)对学校集体活动和外出活动实施恐怖袭击的; (3)劫持车辆、绑架师生、威胁人质安全的;(4)在学校食堂、水房等饮食场所投毒造成集体食品中毒的;(5)袭击各类考试安全的;(6)其他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
三、应急处置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学校恐怖袭击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下设6个具体工作组,在领导组统一组织安排下开展工作,并分别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成立沂水县实验中学恐怖袭击应急处理领导组,统一协调部署学校防暴反恐工作。
组长:刘德明
副组长:刘兆祥 尹纪秀 刘宝磊
成员: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职责: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园突发暴力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突发校园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
(二)具体工作组职责及分工
1、报警组
组长:刘兆祥
成员:保卫科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报警和通信联络,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案情。
2、防暴组
组长:刘宝磊
成员:保卫科全体成员政教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与罪犯周旋,搏斗,阻止犯罪,并设法抓获犯罪分子。
3、救护组
组长:马玉
成员:医务室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救护伤员,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避免和减少师生的人身损失。
4、疏导组
组长:杨明英
成员:全体任课教师
工作职责:负责顺畅通道,疏散师生,维护秩序,安置、安抚师生。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庞金杰
成员:总务处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及时调度、采购、运输,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在的物资保障。负责安排好受害师生事件处理期间的生活。
6、调查及善后工作组
组长:刘兆祥
组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四、工作原则
1、高度重视,预防为主。反恐怖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获取一切可能导致恐怖袭击事件的 线索和苗头,及时介入,及早工作,尽最大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避免和防止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
2、以人为本,科学高效。把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学校师生员工的力 量,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应急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完善救助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 害。
3、统一指挥,果断处置。反恐怖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恐怖事件造成的损 失和危害。一旦发生涉校安全或恐怖事件,要在15分钟内逐级上报反恐工作应急处置领导组,涉及重大事件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
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原则。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迅速判断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 亡。
5、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原则。在实施救援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五、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1、及时上报。一旦掌握恐怖事件征兆或发生恐怖事件时,办公室应立即向110报警,并向大同市市教育局安全科汇报相关情况。学校反恐怖小组积极作好反 恐部署,根据上级指示应急处置反恐事件。
2、学校在遭受恐怖袭击的初期阶段,如因各种原因使得相关信息无法及时上报并未取得上级指示,可依据首先确保人身安全,其次确保校园安全,再次确保 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运行的原则进行自主处理,力争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小。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处室应积极作好善后处理工作,保证教学秩序稳定,保证师生员工情绪稳定。办公室积极作好上报工作,并适时修改完善工作预 案。
六、预警预防措施
1、分析可能引发事件的原因,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是 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园应及时报告或报警。 (3)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 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4)经常性地与派出所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校周边地区存在的 不稳定的因素(人或事),采取有效对策。
七、善后处理
1、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2、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3、及时向师生及家长通报事件经过,稳定情绪。
八、相关联系电话
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管理组值班室:0539-2252715
工程建设安全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学校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灾害,提高事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学校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校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刘德明
副组长:刘兆祥 尹纪秀
成员: 刘宝磊 杨明英 庞金杰 王振华 马 玉 肖建光 田洪顺 孙明兰黄传会
2.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
学校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学校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措施。
(1)综合协调组。由学校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组织协调、调配现场应急救援人员、交通、通讯、装备和救援物资等;汇总信息,报告和通报情况;负责事故发生地的整改监督和督察工作。
(2)抢险救助组。由学校政教处负责。主要职责:收集事故灾害信息,查明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判断事故的变化趋势,预测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的可能,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汇报;拟定抢险救援方案并向现场指挥汇报;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实施经现场指挥部确定的抢险救援方案。
(3)医疗卫生组。由学校卫生室负责。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方案;紧急调集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地,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重点做好重伤员的救护;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学校后勤保卫处负责。主要职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预测事故后果,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预警与预防机制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定期研究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应急处置
1.事故报告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校长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教育局、建设局和安监局报告或打“110”报警。
2.先期处置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单位必须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发生。同时,应按规定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3.现场指挥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决策和指挥工作;正确判断事故灾情的性质、发生地点、灾害规模、可能波及范围,据此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调调配有关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等。
4.善后处置
积极稳定、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物资,按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督促有关单位和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损失的理赔工作。
5.调查与总结
应急状态终止后,学校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作出书面报告。根据事故处理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严肃查处事故有关责任人,并总结经验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
为构建校园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由本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具有难以预见、处置紧迫、危害严重和广泛影响的特点。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压踩踏、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灌水、台风、山体滑坡、破坏性地震)等。
(二)校园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1.一般性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由学校为主可以处置,按规定必须向坪上镇中心校报告的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校和四川传媒学校共同参与处理,甚至需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处理,按规定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突发事件。
3.特大突发事件。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死亡3人以上,需由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按规定必须向县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二、指导思想和组织领导
(一)坚持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中央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方针,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稳定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学校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德明
副组长:刘兆祥 尹纪秀
成员: 刘宝磊 杨明英 庞金杰 王振华 马 玉 肖建光田洪顺 孙明兰黄传会 各班主任
组长具体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向有关职能部门汇报,请求批示督促各有关部门按预防和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副组长具体职责: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编制、修订全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专业培训、组织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日常校园突发事件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坪上镇中心校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工作。
三、实施与处置原则
(一)各班级要建立健全校园重大突发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并迅速报教育局等主管部门,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或非法组织的政治活动期间,对突发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各班级在突发事件期间应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及设立专用联系电话,确保处置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准确。
本预案要求,校园突发事件知情者有义务在知情后的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或相关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任何人都有权向学校领导小组直至有关职能部门举报学校及有关部门不处置突发事件的失职行为。
(二)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1)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工作上“谁主管、谁负责”、“内紧外松”的原则,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关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2)本预案的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要求学校负责人对学校的安全负责,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校长室。对已经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严格按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的“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以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国家和人民负责。
一般突发事件,学校要予以重视并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以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的详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安全办。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学校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方案,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限2小时内报事故详细情况。
特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死亡3人以上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用电话向坪上镇中心校汇报,以便坪上镇中心校能及时会同其他部门参与协调处理。
四、运作职能
各班级应杜绝对隐患认识不足、长期忽视的麻痹思想,要居安思危,立足防患,尽一切努力将事故、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减到最低程度,为校园打造安全屏障;防范关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一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根据分工负责模拟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增强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必须进入指挥状态,迅速赶赴现场,并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问话,尽早尽快将情况上报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有关事发(作案)的材料、人证物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事发(作案)线索,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同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坪上镇中心校。
五、监测预警
“防患先于救治”,监测预警是防患的重要手段。学校要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影响因素等进行有计划、系统地长期观察,细心积累第一手资料,认真研究随时出现的新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分工责任。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校园突发事件调查工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并限期结案。一般性突发事件,由学校组织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重、特大突发事件,学校上报区教育局,由其组织调查,学校密切配合。
(二)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和各班级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三)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表彰和奖励。
(四)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学校或上报教育局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补充说明
1.领导小组组长不在场,由现场最高行政职务领导任现场指挥。
2.相关人员不在场,由现场指挥临时指派。事件处理小组成员在事件处理时必须各尽其责,不得推诿、扯皮;危急情况下,可先斩后奏、见机行事。
3.实验中学东校区其他教职工在事件发生时,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对于不尽责,尤其是见死不救的有关人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4.凡接到重特大事件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件蔓延、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事件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事件记录的内容向校长汇报,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现场保护。事件发生后,在场教职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事件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7.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件简要经过;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区域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事件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实验中学东校区应及时进行补报。
8.实验中学东校区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将随着实验中学东校区的发展需要不断
更新和增加新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