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sxsyzxdxq/2023-0000055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3-10 | 发布日期: | 2026-03-12 |
| 标 题: | 实验中学东校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 ||
实验中学东校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全校帅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的法律、法规,使大家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安全领导小组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通过校报,板报,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
二、要在新生入学后,放假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环境,季节、进行防盜,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溺水,防雷击,防植物和药物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
三、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针对防火、防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四、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