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sxsyzxdxq/2022-0000114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3-09 | 发布日期: | 2026-03-11 |
| 标 题: | 沂水实验中学东校区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 ||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生活动安全,制定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对重点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内容要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安 全检查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 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
2、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 立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书面报告 有关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二)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
(三)值班室、消防控制室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四)体育教学设施、试验设施、学校建筑、运动场地、供水用电设备、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
(五)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