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sxsyzxdxq/2022-0000110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22 | |
| 标 题: |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校舍管理制度 | ||
1、学校严格按照设计功能,确定校舍(含校舍附属设施,下同)的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2、新建校舍要确保施工质量。竣工后的校舍须验收合格才可使用。
3、学校校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确需改建的校舍,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纸,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4、重视校舍安全。对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质量低、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要经常检查结构安全。校舍的走道、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
5、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6、建立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制度。学校要教育师生自觉提高安全意识,维护校舍。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加固。
7、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对校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
8、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要及时修补。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要保证室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9.对各教室、各功能教室、厕所等校舍经常查看,发现险情,立即停止使用。
10.经常检查教室门窗、玻璃,发现问题须立即维修、排除。
11.定期检查单双杠、攀登器、篮球架等体育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对校舍内的用电设备〔开关、线路、灯具等〕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维修或更换,干线下面的树枝经常修剪,各教室、办公室安装的电表、闸刀定期校对,如不符合标准,立即更换,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13学生不得将火柴、火机等火种带入学校,不准在校内燃放鞭炮、烟花,教室内不得存放蜡烛、鞭炮、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学生抽烟、喝酒,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实验中学东校区
2021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