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sxsyzxdxq/2022-0000065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20 | |
| 标 题: |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学生矛盾调处制度 | ||
为了及时调解学生中出现的突出矛盾,以免因为小的矛盾而引发更严重的后果,特制定我校学生矛盾调处制度:
1、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所以各班主任要对安全有高度的重视,并时时处处做好本班的安全工作。
2、各班主任要时常了解学生中发生显性和隐性的矛盾,并及时进行调解。使全班学生能在一种团结的氛围中努力学习。
3、对个别经常违犯纪律的学生,要找他们个别谈心,把他们的活泼引导到良好的特长发挥中。以便减少他们和别人闹矛盾的可能性。
4、对于个别教育无效的学生,应配合学校及家长对其进行教育,通过大家的努力使他们改变不良的习惯。
5、如果学生中出现了突发的矛盾时,要及时做好调处,并在《矛盾调解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如班级内无法调解时,可以上报学校,由学校和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做出更好的调解结果。
6、学校不定期对各班的《矛盾调解记录表》进行抽查,如那个班有问题,班主任要对学校做出说明。并接受学校处理。
实验中学东校区
2021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