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sxsyzxdxq/2022-000001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09 | |
| 标 题: |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 ||
为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不发生意外伤害,学校特制定如下防火、防盗及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经常开展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真正做到层层管、人人重视、人人抓、人人懂的良好氛围。设置必要的防火工具和灭火器,保证在我校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对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电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导。使全体教工不但懂得电器使用常识,还要加强电火的防范意识。教师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操作,如有不懂应马上请教,不得违章操作。机器出现保障应及时报告并维修,任何人不许私拆乱接。否则出现人为所造成的火灾由当事人负责全部责任。
三、当电灯、电器设备出现电火时,应立即断电源,尽快的、有秩序的组织师生撤离危险区,以学生在前、教师在后为原则。
四、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没经学校主管领导的批准,不许私自使用电暧风、电水壶、电水杯、电饭煲等一切电器器具在校烧水、做饭。否则一经发现,不但要进行经济处罚,还要通报批评,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己负责。
五、全体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有责任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方面的教育,使全体学生知道水灾、火灾给人类带来的危害。教育学生远离火源、电源、水源,更不能玩弄电器设备、电器开关等。严禁学生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更不许学生野外生火,增强全体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严禁一切不安全因素在学生中发生。
六、学校食堂由专人负责,保证灶堂火在人在,人走火灭。安全使用气锅、电灯、鼓风机等一切电器设备,发现险情应找维修工排除,宁肯少吃一顿饭,也不让险情发生,食堂一定把好卫生关,严禁食物中毒。
七、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思想上提高警惕,工作上一丝不苟:
1、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交接班前对校舍内外做认真的检查,并当面交待清楚),否则出现问题双方负则。
2、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发生问题及时报告,凡外来人到校办事做登记。
3、要时该注意防火、防盗、防水,常在校舍四周巡视,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锁好,周边是否有可疑人逗留。
4、值日、值宿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离岗,更不准让他人顶替,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己负全部责任。
火警 119 盗警 110
实验中学东校区
2021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