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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sxsyzxdxq/2023-0000029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3-10 发布日期: 2026-03-12
标       题: 2025秋季学期实验中学(东校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














































  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
























沂水县教育体育局






































学校名称(章):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
联系电话:0539-2252715


























学校类别:普通小学


























教学班总数:小学46个;初中0个;高中0个;





























在校学生总数:小学2406个;初中0个;高中0个;






























专任教师总数:小学12个;初中0个;高中0个;




















































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得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
艺术课程
(30分)
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上好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艺术课程,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音乐(课时/周)1428缺专职教师
美术(课时/周)14
综合艺术(课时/周)14
地方/学校艺术课程(课时/周)14
列出地方/学校艺术课程名称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绘画、书法学、剪纸
艺术活动
(20分)
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或兴趣小组,保证每周有固定的艺术活动时间,每年组织合唱节、美术展览和艺术节等活动。充分利用学校校歌、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校园、教室、走廊、宣传栏、活动场所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学校开展艺术节等活动场次(场/年)118

每周开展艺术活动频次(次/周)1
校级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数量(个)2
列出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项目(如合唱、民乐、管乐、交响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等)美术、书法、合唱
艺术活动学生参与面(占学校学生总数比例)(%)45
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基本情况学校积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配合班级文化宣传栏、文化长廊、书画长廊等,营造健康、和谐的学校文化艺术氛围。
艺术教师
(20分)
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配备艺术教师,满足艺术教育基本需求,加强教师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艺术教师总数8专任8音乐4


美术4
兼职0
其它
艺术教师生师比8:1
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比例音乐学科4:1
美术学科4:1
艺术教师平均周课时(课时/周)14
艺术教师缺额数(人)4
本学年艺术教师参加县级以上培训人数(人)3
条件保障
(20分)
设置艺术专用教室和艺术活动室,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艺术专用教室/活动室(个)2音乐(个)118

美术(个)1
其它(个)
列出艺术专用教室/活动室名称萌音社、手工社
艺术场馆(个)
面积(㎡)
列出艺术场馆名称
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特色发展
(10分)
发挥本校艺术教育资源优势、依托本地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资源,形成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特色。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利用当地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学校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立合作关系。 列举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发展成果学校围绕“为会而学,为学而教”的办学理念锐意进取。不仅让学生接受一流的教育,而且和学校共同规划课程设置、研讨授课内容,擦亮了学校的特色品牌。8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加分10分)
认真组织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起始学年
10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覆盖面(占学校学生总数比例)(%)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成绩上学期下学期
优秀(%)100%100%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自评结果总分82等级良好

填报人:陈晓萌
联系电话:13791533831
填报期:2025.2.9




























注:1.请对应自评项目和自评内容进行自评,并认真填写此表。



2.艺术教师生师比、配备情况、缺额情况、培训情况均以艺术专任教师数量为基数填报。

3.艺术教师配备标准:城镇小学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为音乐学科6:1,美术学科7:1;农村小学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为音乐学科7:1,美术学科8:1。初中教学班数与音乐、美术学科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均为10: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配备,参照初中配备。

4.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5.学校可另附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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