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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sxsyzxdxq/2025-0000008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3-16 发布日期: 2026-03-17
标       题: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一、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重点资助: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3.低保家庭学生

4.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6.孤儿

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8.重点困境儿童

9.烈士子女

10.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

二、资助额度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额度: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即每生每学期312.5元)。

三、工作流程

1.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通过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2.评审:

①学校成立评审小组,结合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将生活补助初步名单提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③学校上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

3.发放: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按学期集中发放,学校将生活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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