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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sydw/2026-0001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事业单位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3-15 发布日期: 2026-03-16
标       题: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2026年微课题申报通知

2026年校级微型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体教师,学校要求每位教师根据情况,申报一项课题。

二、申报办法及程序

1.选定课题。每位教师根据自身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自行确定研究课题。课题应紧扣教学实践,发挥自身专长,力求小而实,力戒大而空。

2.填写申报书。课题确定之后,申报者必须对课题进行论证,并填写《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微型课题申报表》(附件1)。教学研究微型课题申报以教师个人为主,也可组成研究小组,成员以不超过二人为宜。

3.审核报送。申报者在完成《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微型课题申报表》填报之后,以级部为单位收齐,送学校教科室存档。纸质稿一式二份,并将电子稿、汇总表(附件2)以级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494753205@qq.com

4.评审立项。对教师上报的微型课题,学校将组织各学科组长进行立项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将准予立项研究。

三、成果奖励及使用

1.各课题研究者要将研究成果有效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改进教学行为,努力实现高效教学。

2.对正式立项的微型课题将纳入校级课题管理,加个人量化分,并作为县级、市级等上级课题基础,今后在县级、市级等上级课题申报中,无校级课题的教师不能申报县级、市级等上级课题。

四、申报时间

微型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请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1.请全体教师积极申报课题,要求人人有课题,人人研究课题。

2.对通过评审的微型课题,课题主持人要认真做好研究工作。

3.课题的研究周期不少于半年,不多于一年,在预期的研究时间内未能结题的课题,后期将不再结题。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教科室

202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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