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sydw/2026-0001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事业单位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3-15 | 发布日期: | 2026-03-16 |
| 标 题: |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2026年微课题申报通知 | ||
2026年校级微型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体教师,学校要求每位教师根据情况,申报一项课题。
二、申报办法及程序
1.选定课题。每位教师根据自身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自行确定研究课题。课题应紧扣教学实践,发挥自身专长,力求小而实,力戒大而空。
2.填写申报书。课题确定之后,申报者必须对课题进行论证,并填写《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微型课题申报表》(附件1)。教学研究微型课题申报以教师个人为主,也可组成研究小组,成员以不超过二人为宜。
3.审核报送。申报者在完成《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微型课题申报表》填报之后,以级部为单位收齐,送学校教科室存档。纸质稿一式二份,并将电子稿、汇总表(附件2)以级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494753205@qq.com。
4.评审立项。对教师上报的微型课题,学校将组织各学科组长进行立项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将准予立项研究。
三、成果奖励及使用
1.各课题研究者要将研究成果有效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改进教学行为,努力实现高效教学。
2.对正式立项的微型课题将纳入校级课题管理,加个人量化分,并作为县级、市级等上级课题基础,今后在县级、市级等上级课题申报中,无校级课题的教师不能申报县级、市级等上级课题。
四、申报时间
微型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请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1.请全体教师积极申报课题,要求人人有课题,人人研究课题。
2.对通过评审的微型课题,课题主持人要认真做好研究工作。
3.课题的研究周期不少于半年,不多于一年,在预期的研究时间内未能结题的课题,后期将不再结题。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教科室
202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