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sydw/2026-00015 | 主题分类: | 教育 其他 |
| 发文机关: | 事业单位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3 | 发布日期: | 2026-02-24 |
| 标 题: |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教师管理制度 | ||
一、十要:
一要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二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三要忠诚教育事业,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四要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五要关爱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六要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为人师表;七要严谨治学, 认真备课上课,细心批改作业,精心辅导学生,保证教学质量;八要尊重家长,定期家访,促进家校沟通和谐;九要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有损于教师形象的不良行为;十要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二、十不准:
一、不准有与党和国家法规政策纪律不一致的言行;二、不准向 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三、不准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四、不准迟到、早退,随意调课、停课、旷课,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或吸烟;五、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办私事等,做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不准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七、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八、不准动员、逼迫学生转学、休学、退学;九、不准在考核、评优、晋级、提升中,舞弊作假、拉选贿选,欺骗组织;十、不准从狭隘利益出发,发牢骚、泄私愤,拉帮结派,闹不团结。
三、十严禁:
一、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二、严禁无故旷工、擅自离岗;三、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四、严禁从事有偿家教和推荐、暗示、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及各类形式的补习; 五、严禁在非工作时间、非公共适宜场所,与异性学生单独相处;六、严禁借意见分歧和个人矛盾,中伤诬陷他人;七、严禁向学生、家长乱编乱印和推销教辅资料,或借职务之便向家长谋取不正当利益;八、严禁考试泄密、舞弊; 九、严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十、严禁参与色情、赌博、迷信、邪教等违法犯罪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