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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sxsyzxdxq/2022-000004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3-10 发布日期: 2026-03-11
标       题: 沂水县实验中学东校区低年级学生接送交接制度

一、教师与家长建立交接联系方式,确保随时沟通。

二、家长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

三、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四、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五、学生放学时由班主任护送至大门口,组织好路队纪律,同时认真审核家长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六、凡有学生未被家长接走,由护送教师交与门卫看护,作好交待,同时要及时与家长作好联系。

七、家长允许学生自行上、下学的,班主任要与其办好有关书面协定,明确责任

八、班主任对来校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如果陌生,不准让学生离开班级。

九、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尽量不要独自行走;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十、教师、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雨、雪天气教师要管理好学生放学队,并与家长接好头。

实验中学东校区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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