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yxzx/2022-000004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沂新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2-09-13 | 发布日期: | 2022-09-13 |
| 标 题: | 沂新中学班级物资管理责任书 | ||
沂新中学班级物资管理责任书
学校财物是学校工作正常运转、师生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为了确保班级物资减少损坏、不流失,使有限的财产最大限度在发挥作用,更有效地服务于学校的教学及其他各项工作,特与各班签订以下责任:
一、预期目标
1、爱校、爱班,养成自觉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
2、班级公物管理有专人、有措施,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公物完好率达100%。
3、营造整洁、美观、清爽、怡人的班级环境。
二、具体要求
1、每学期启用教室前,总务处按班级的实际需要配置所需物品,并填写“《班级资产登记表》”(一式两份)。班主任逐项清点,确认无误后签字生效。
2、班级物资原则上不允许外借,特殊情况须外借的,必须经校长批准,并认真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出校。贵重物品必须有校长签字才能外借。如未征得校领导同意私自出借班级物产,一经发现,要追究班主任及门卫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情节严重,造成财物损坏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3、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坚持天天自查,杜绝损坏或丢失公物现象的发生。
4、对损坏公物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追究赔偿责任。同时上报总务处及时处理。学生不得擅自处理有危险的问题(如电器、用电设备等)。如因不及时上报、不及时整改而出现安全事故,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5、班级公物(如扫帚、拖把等)确因自然损坏需要更换的,应及时报学校总务处,由总务处确认后,凭单到仓库领取。
三、责任追究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班级公物管理是每个班主任的职责,保护学校财产是每个教师的应尽职责。
2、班主任是班级公物管理的责任人。
3、如因恶意毁坏或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班级物产损坏或丢失的,班主任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该赔偿的必须照价赔偿。如查不明原因,班主任连同所负责的班级共同赔偿损失。
4、班级公物管理的结果将作为责任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同时也是班级评先的条件之一。
四、检查评估
期终总务处组织人员逐班清点、核实所配置的公物保管情况,结合过程管理,综合评估,并公示结果。
五、生效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总务处、班主任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总务处负责人签字:
班级: 班主任签字:
二0二二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