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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iz/2026-0004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四中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4-15 发布日期: 2026-04-16
标       题: 沂水县第四中学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沂水县第四中学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包括地震、洪涝、台风、暴雨、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最大限度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校园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校园内及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外教育教学活动中,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全部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始终将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日常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提前做好防范准备,从源头降低灾害风险。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应急职责,分级落实应急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3.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建立快速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灾害,第一时间启动预案,遵循科学救援原则,规范开展疏散、救援、避险等处置工作。

4.全员参与,群防群控:动员全校师生、家长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提升全员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构建校园防灾安全防线。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志刚

副组长:张永久、周忠群、王鹏、刘华本、杨西广、李晓波

成 员:尹 宝、戚传海、谭立军、高世峰、王国强、刘 军

田相彬、刘 波、贾强昌、郑 锴、李 虎、唐宝云

葛金辉、闫方健、孙永圣、张为锋、高振环、刘世伟

张成涛、韩富帅、闫增豪、孙兴涛、全体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办公室,安全办主任郑锴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上级应急工作部署,制定、修订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统一指挥、协调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3.全面掌握灾害发展态势,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汇报灾情及处置情况;

4.统筹调配校园应急物资、人员、设备,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5.负责灾后善后处理、校园恢复及总结复盘工作。

(二)专项应急工作组

1.疏散引导组:由各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组成。负责灾害发生时,组织各班学生有序疏散、撤离至安全避险区域,清点师生人数,防止拥挤、踩踏、走失等情况发生,维持疏散现场秩序。

2.抢险救援组:由后勤人员、男教职工组成。负责切断校园水、电、气等危险源头,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开展初期抢险救援,转移贵重物资,搭建临时避险场所,配合外部救援力量开展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校医、班主任组成。负责在安全区域设立临时救护点,对受伤师生进行初步医疗急救、伤口处理,协助120急救人员转运受伤人员,做好伤病员登记和健康监测。

4.通讯联络组:由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应急期间内外通讯畅通,及时传达领导小组指令,向上级部门报送灾情信息,联系家长、公安、消防、医疗、应急等外部救援单位。

5.后勤保障组:由后勤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应急物资(食品、饮用水、急救药品、照明设备、雨具、帐篷等)的储备、管理和发放,保障应急期间饮食、饮水、物资供应,做好校园灾后清理、设施抢修工作。

6.安全保卫组:由保安人员、后勤安保人员组成。负责校园出入口管控,维护避险现场秩序,保护校园财产安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防止次生灾害和治安事件发生。

7.宣传安抚组:由政教处、班主任组成。负责开展日常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应急期间做好师生心理疏导、情绪安抚,及时向家长发布灾害及学生安置信息,消除恐慌情绪。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日常预防工作

1.隐患排查:后勤保障组定期对校园建筑、围墙、电路、排水系统、户外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校舍危房、低洼易涝区、高空坠物等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整改闭环。

2.宣传教育:宣传安抚组每学期定期开展自然灾害防灾减灾主题教育,通过班会、宣传栏、校园广播、讲座等形式,普及地震、洪涝、台风等灾害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3.应急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自然灾害应急疏散演练,明确疏散路线、避险地点、人员职责,让师生熟练掌握应急疏散流程和自救技能,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4.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足额储备急救药品、手电筒、应急灯、饮用水、方便食品、雨衣、铁锹、担架等应急物资,定期检查、更新,确保物资完好可用。

(二)预警监测与信息发布

1.信息接收:通讯联络组专人负责关注气象、地震、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及时接收、记录预警内容。

2.内部预警:接到上级灾害预警信息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研判,第一时间通过校园广播、微信群、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全校师生发布预警通知,明确防范要求、避险措施和应急准备事项。

3.预警响应:根据不同等级预警,启动相应防范措施:蓝色、黄色预警时,加强校园巡查,做好应急准备;橙色、红色预警时,提前组织师生疏散避险,必要时暂停教学活动,关闭校园。

四、应急响应处置流程

(一)应急启动

当校园内发生或即将发生自然灾害时,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迅速研判灾情,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各专项工作组迅速到岗开展工作。

(二)分灾种应急处置

1.地震应急处置:突发地震时,师生立即遵循“伏地、遮挡、手抓牢”原则,在教室、办公室内就近躲避,躲在课桌、讲台、墙角等坚固物体旁,远离窗户、玻璃、吊灯等危险物品,切勿盲目跳楼、拥挤逃生。

主震结束后,疏散引导组立即组织师生用双手护住头部,弯腰低姿,沿预定疏散路线快速、有序撤离至校园空旷操场、广场等安全区域,严禁折返。撤离后,各班级立即清点人数,上报领导小组;对受伤、被困人员,抢险救援组配合消防、应急部门开展救援,医疗救护组同步开展急救。

2.洪涝、暴雨应急处置:接到暴雨、洪涝预警后,后勤组立即检查校园排水系统,疏通下水道,转移低洼处物资、设备,关闭地下车库、低洼教室等危险区域。

突发暴雨、内涝时,组织师生转移至地势较高的楼层、教室,切勿靠近围墙、电线杆、积水区域;切断校园低洼区域电源,防止触电事故。若出现校园积水、洪涝,严禁师生擅自涉水,等待外部救援,后勤组及时开展排水、清淤工作。

3.台风、雷电应急处置:台风、雷电天气来临前,关闭校园门窗,加固户外广告牌、宣传栏、树木,转移户外贵重物品,停止所有户外教学、活动。

雷电天气时,师生留在室内,远离门窗、电线、金属物体,严禁使用电器、拨打手机,切勿在树下、高处躲避。台风天气,严禁师生外出,待在坚固室内,关注台风动态,待预警解除后再开展后续工作。

4.暴雪、泥石流、山体滑坡应急处置:暴雪天气时,后勤组及时清理校园道路、屋顶积雪,防止屋顶坍塌、道路结冰;组织师生减少外出,做好保暖防滑措施。

若校园周边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隐患,立即组织师生远离山坡、围墙、低洼区域,快速转移至安全地带,严禁靠近危险区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测防控。

(三)现场管控与信息上报

1.应急期间,安全保卫组封闭校园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维护避险现场秩序;

2.通讯联络组在灾害发生30分钟内,将灾情、师生伤亡、处置情况等信息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后续及时续报进展;

3.领导小组全程统筹指挥,及时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五、后期处置

(一)人员安置与善后

1.应急结束后,对受伤师生及时送医治疗,做好家属沟通、安抚工作,落实医疗救助、伤亡理赔等事宜;

2.对受惊吓师生,宣传安抚组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帮助师生平复情绪,恢复正常学习生活状态。

(二)校园清理与修复

后勤保障组联合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校园建筑、设施、设备受损情况,及时开展灾后清理、消毒、维修、重建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尽快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三)灾情核查与总结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灾情核查,统计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上级部门;全面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经验教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学校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恢复教学

经相关部门安全评估,确认校园安全后,有序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加强灾后安全防范和防灾教育,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六、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组建由教职工、志愿者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技能培训,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应急期间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二)物资保障

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清单,专人管理应急物资,定期盘点、补充、更换,保障应急救援、疏散避险、医疗救护等物资充足供应。

(三)通讯保障

留存全体师生、家长、上级部门、应急救援单位联系电话,确保应急期间通讯设备畅通,及时传递应急信息。

(四)场地保障

划定校园操场、空旷广场等固定安全避险区域,设置明显标识,确保灾害发生时师生能够快速抵达、安全避险。

七、责任追究

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对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处置不力,导致师生伤亡、财产损失扩大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附则

1.本预案由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预案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变化,每年修订一次;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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