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sz/2026-0001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三中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4-20
标       题: 沂水县第三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沂水县第三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保障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住宿秩序,根据《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由政教处具体负责宿舍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宿舍管理负责人。

(二)每栋宿舍楼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宿舍管理员(女生宿舍楼宿舍管理员须为女性)。

二、宿舍安全管理

(一)宿舍管理员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宿舍楼的安全巡查、卫生检查和学生管理工作。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宿舍管理员须掌握住宿学生基本情况,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三)每栋宿舍楼出入口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

三、夜间巡查

(一)对宿舍开展每天不少于2次的夜间巡查并做好记录,重点检查学生就寝情况、有无留宿外来人员、有无违规用电等。

(二)夜间巡查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处理并报告值班领导和班主任。

四、消防安全管理

(一)宿舍楼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安全出口不得锁闭、堆放杂物。

(二)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三)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床上使用充电器、插排等电器设备。

(四)宿舍内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住宿管理

(一)住宿学生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作息,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二)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特殊情况须经宿舍管理负责人批准。

(三)学生离校(放假)时,须关好门窗、关闭水电,贵重物品不得留在宿舍。

(四)建立学生安全信息员制度,每层楼至少设立1名学生安全信息员,协助宿舍管理员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六、来访管理

(一)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楼须经宿舍管理员登记同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宿舍楼。

(二)家长来访须在值班室登记,由学生本人带领进入,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

七、应急处置

(一)制定宿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宿舍应急疏散演练。

(二)发生突发事件时,宿舍管理员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组织学生疏散,同时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

八、责任追究

对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造成宿舍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沂水县第三中学。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