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z/2026-0001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三中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4-20 | |
| 标 题: | 沂水县第三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 ||
沂水县第三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保障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住宿秩序,根据《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由政教处具体负责宿舍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宿舍管理负责人。
(二)每栋宿舍楼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宿舍管理员(女生宿舍楼宿舍管理员须为女性)。
二、宿舍安全管理
(一)宿舍管理员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宿舍楼的安全巡查、卫生检查和学生管理工作。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宿舍管理员须掌握住宿学生基本情况,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三)每栋宿舍楼出入口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
三、夜间巡查
(一)对宿舍开展每天不少于2次的夜间巡查并做好记录,重点检查学生就寝情况、有无留宿外来人员、有无违规用电等。
(二)夜间巡查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处理并报告值班领导和班主任。
四、消防安全管理
(一)宿舍楼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安全出口不得锁闭、堆放杂物。
(二)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三)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床上使用充电器、插排等电器设备。
(四)宿舍内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住宿管理
(一)住宿学生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作息,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二)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特殊情况须经宿舍管理负责人批准。
(三)学生离校(放假)时,须关好门窗、关闭水电,贵重物品不得留在宿舍。
(四)建立学生安全信息员制度,每层楼至少设立1名学生安全信息员,协助宿舍管理员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六、来访管理
(一)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楼须经宿舍管理员登记同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宿舍楼。
(二)家长来访须在值班室登记,由学生本人带领进入,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
七、应急处置
(一)制定宿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宿舍应急疏散演练。
(二)发生突发事件时,宿舍管理员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组织学生疏散,同时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
八、责任追究
对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造成宿舍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沂水县第三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