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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z/2026-0001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三中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4-20
标       题: 沂水县第三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沂水县第三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实验课、实践活动及实习实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课前准备

(一)实验课教师应认真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在教研组长的指导下,做好实验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教师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器材,及时保养、维修,确保实验室内仪器、药品放置整齐且使用安全。

(三)严格执行有毒有害物品管理规定,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危险化学品须设专库存放,双人双锁管理。

(四)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实验课过程管理

(一)教师应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验用具和药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教师应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按照正确的操作步骤进行实验。

(三)对于存在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应提前讲解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

(四)首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应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在实验室老师的监护下进行。

(五)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严肃,严禁吸烟,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三、课后管理

(一)每天实验结束后,教师应严格检查实验室及药品存放安全,并作记录。确保实验室门窗、水电等设备关闭完好,无安全隐患。

(二)教师应指导学生将实验器材归位,确保实验室整洁有序。

四、应急预案与演练

(一)学校应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

(二)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实验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教师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五、其他安全管理措施

(一)实验室应严格控制进出人员。非实验课期间,禁止学生随意进入实验室。

(二)实验教师应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注意教育方式方法,避免对学生造成身心伤害。实验教师应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沂水县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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