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erz/2022-0000019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二中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5-21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
| 标 题: | 沂水县第二中学学生资助政策 | ||
沂水县第二中学学生资助政策
高中阶段:
(一)
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二)
资助项目: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脱贫享受政策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主动向所在学校提出当学年免学费申请,填写《山东省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表》。所在学校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学费免除手续。
初中阶段:
资助项目: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