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疫情防控工作明白纸(五)--家庭聚集防控
索 引 号: | yishuixjbyfkzzx2251877/2022-0000034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2-02-0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疫情防控工作明白纸(五)--家庭聚集防控 |
“民以食为天”,春节期间,人员接触高频性、复杂性的聚餐活动不可避免。为了保障自身的生命安全,要合理控制家庭聚集活动。
1.弘扬节约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
2.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尽量减少聚餐人数,缩短聚餐时间。
3.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必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一律取消。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查验通行、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
4.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委会报备,提前了解参加人员的健康状况和近期外出史,避免陌生人参与,尽量避免接触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沂人员,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5.参加聚会的人员要做好常规防护工作,要牢记戴口罩、勤洗手、使用公筷公勺等疫情防控措施。
6.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或者主动找就近的疫情防控人员寻求帮助,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遵医嘱留观查看。
7.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家庭聚集性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大力普及家庭聚集性疫情防控科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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