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1-0000117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日期: | 2021-07-12 |
| 标 题: | 新冠疫苗接种告知书 | ||
广大市民朋友:
自7月1日起,我县对18岁以上人群全面放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供应充足,请未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疫苗的人员携带身份证、佩戴口罩尽快前往各接种点接种,请接种第二剂次新冠疫苗的人员在满21天后尽快到原接种点接种。
沂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11日


来源:沂水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