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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cjyzwsy/2022-0000021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机关: 崔家峪镇卫生院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5-05-08 发布日期: 2026-04-17
标       题: 沂水县崔家峪镇中心卫生院投诉处理程序

1、医院接待病人投诉的有关部门(院长室、院办公室、各科室护士长及主任、医务科、医保办)

2、投诉的程序:

(一)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投诉时间、反映主要问题。

(二)核实。由接待人员根据投诉内容,医疗技术方面转医务科;门诊、管理方面转给相关科室;病房的服务、管理转给相关科室护士长或科主任。

(三)处理。对投诉能当场予以解决的问题,能立即解决或解答,不准推诿。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的,应和病人约好下次接待时间,减少病人往返。对于上级转发的投诉,在调查核实基础上,由相关职能科室在2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3、反馈。

(一)各接待窗口每月把投诉记录上报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上报院长,分析汇总接待中出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措施。

(二)加强各职能处室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沟通,及时做好投诉接待的信息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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