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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bwg/2020-00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博物馆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0-11-20 发布日期: 2020-11-20
标       题: 博物馆入馆须知

1.观众入馆时,须进行安全检查,携带的大件包、袋不得带进馆内,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者、管制械具及其他法定危险品者入馆。

3.衣冠不整、醉酒、携带宠物者谢绝入馆。

4.推销各类小商品者、散发广告者谢绝入馆。

5.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须由家长带领参观,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须由亲友陪同参观。

6.勿在展厅内食用食品、饮料,勿在展区内追逐打闹,推搡拥挤、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7.本馆楼宇建筑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8.不要随意触摸展品或设备设施,不要损坏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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