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bwg/2020-000000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博物馆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0-11-20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
| 标 题: | 博物馆入馆须知 | ||
1.观众入馆时,须进行安全检查,携带的大件包、袋不得带进馆内,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者、管制械具及其他法定危险品者入馆。
3.衣冠不整、醉酒、携带宠物者谢绝入馆。
4.推销各类小商品者、散发广告者谢绝入馆。
5.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须由家长带领参观,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须由亲友陪同参观。
6.勿在展厅内食用食品、饮料,勿在展区内追逐打闹,推搡拥挤、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7.本馆楼宇建筑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8.不要随意触摸展品或设备设施,不要损坏公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