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46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8-20 | |
| 标 题: | 沂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5年)(草案)背景依据 | ||
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注重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国、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均明确提出,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强化安全保障。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94号令)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