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25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5-0000065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1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5-14 | |
标 题: | 沂水县2025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
一、1-10月对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继续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系统,确保平台单位监督率100%。
二、1-10月开展公共场所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检查的同时对住宿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进行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实施率达到100%。
三、5-10月及时完成国家双随机任务并上报。
四、4-11月及时完成多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并及时录入山东通监管系统。
五、5-10月及时完成2025年“蓝盾”行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综合管理水平。
七、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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