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违法建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动员会议以来,沂水县城管执法局早安排,早部署,将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作为当前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该局在有关部门、乡镇、村街办事处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加强监控,细致宣传,严格执法等方式,主动出击,迅速清拆,体现出了“早、快、细、严”的四个特点。
一是发现、制止早。对辖区进行全天候分片不间断巡查监控,发现违法建筑行为及时制止,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减少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难度。针对部分违法当事人利用双休日、夜间违法突击抢建行为,该局通过调整充实规划执法人员、延长规划执法时间等措施,不放松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同时结合群众投诉,及时查处辖区的违法抢建。
二是查处、拆除快。该局结合当前违法建设呈现出的施工周期短、无明显停工期的特点加快对违法建筑的查处进度,及时调查取证、尽快办理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迅速下发处罚决定,不给违法当事人以可乘之机,有效排除了当事人的侥幸心理,使一些违法建筑在抢建之初就被依法拆除。
三是宣传、疏导细。对一些查处难度大、涉及范围广、群众投诉多的违法建筑“硬骨头”,执法中队一改过去一拆了之的简单方法,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宣传政策法规,及时了解当事人的困难,为清拆后当事人的居住、生活等提供多方面支持和帮助,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同时,执法中队在拆除违章建筑时注重每一个细节的考虑,从方案制定、人员分配、清拆方法、安全警戒、群众疏散、拆后物资搬运清理、现场取证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考量,力求把困难想得最充分,把工作做到最充足,确保了每一宗违法建筑的安全顺利拆除。
四是程序、执法严。在规划执法中,该局要求执法人员自觉作到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完成调查、立案、审理和清拆的全过程,力求定性准确,执法有据,操作合理,不留隐患。
全县违法建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动员会议以来,该局在有关部门、乡镇、村街的配合支持下,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30起,依法强制拆除10起,面积500多平方米,极大的震慑了违法建设行为,城区违法建设行为逐步减少,建设秩序明显好转。
执法局宣教科张鹏、李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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